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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优美散文

散文 2015-02-27 19: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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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太好,好到你无论怎么过都觉浪掷,回头一看,都要生悔。 ——张晓风

张晓风经典散文·《我喜欢》

我喜欢活着,生命是如此地充满了愉悦。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毒像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的张结着。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中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它好像准备着要奉献什么,要展示什么。那柔弱而又生意盎然的风度,常在无言中教导我一些最美丽的真理。

我喜欢看一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秧田。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好像一张多绒的毯子,是集许多翠禽的羽毛织成的,它总是激发我想在上面躺一躺的欲望。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我喜欢观赏这样的布景,我喜欢坐在那舒服的包厢里。

我喜欢看满山芦苇,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在山坡上,在水边上,美得那样凄凉。那次,刘告诉我他在梦里得了一句诗:“雾树芦花连江白。”意境是美极了,平仄却很拗口。想凑成一首绝句,却又不忍心改它。想联成古风,又苦再也吟不出相当的句子。至今那还只是一句诗,一种美而孤立的意境。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能跃过山丘和小河。我总是梦见奇异的色彩和悦人的形象。我梦见棕色的骏马,发亮的鬣毛在风中飞扬。我梦见成群的野雁,在河滩的丛草中歇宿。我梦见荷花海,完全没有边际,远远在炫耀着模糊的香红-一这些,都是我平日不曾见过的。最不能忘记那次梦见在一座紫色的山峦前看日出——它原来必定不是紫色的,只是翠岚映着初升的红日,遂在梦中幻出那样奇特的山景。

我当然同样在现实生活里喜欢山,我办公室的长窗便是面山而开的。每次当窗而坐,总沉得满几尽绿,一种说不出的柔如。较远的地方,教堂尖顶的白色十字架在透明的阳光里巍立着,把蓝天撑得高高地。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幽闲的素馨。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十字形的、斛形的、星形的、球形的。我十分相信上帝在造万花的时候,赋给它们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笑颊上的。当寒冷早晨我在巷子里,对门那位清癯的太太笑着说:“早!”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我缩在皮手套里的指头不再感觉发僵,空气里充满了和善。

当我到了车站开始等车的时候,我喜欢看见短发齐耳的中学生,那样精神奕奕的,像小雀儿一样快活的中学生。我喜欢她们美好宽阔而又明净的额头,以及活泼清澈的眼神。每次看着他们老让我想起自己,总觉得似乎我仍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仍然单纯地充满了幻想,仍然那样容易受感动。

当我坐下来,在办公室的写字台前,我喜欢有人为我送来当天的信件。我喜欢读朋友们的信,没有信的日子是不可想象的。我喜欢读弟弟妹妹的信,那些幼稚纯朴的句子,总是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座燃遍凤凰花的小城。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德从最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我忽然感到甜蜜而又沁人的清凉。

我特别喜爱读者的信件,虽然我不一定有时间回复。每次捧读这些信件,总让我觉得一种特殊的激动。在这世上,也许有人已透过我看见一些东西。这不就够了吗?我不需要永远存在,我希望我所认定的真理永远存在。

我把信件分放在许多小盒子里,那些关切和怀谊都被妥善的保存着。

除了信,我还喜欢看一点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一灯茕茕之下。我不是一个十分用功的人,我只喜欢看词曲方面的书。有时候也涉及一些古拙的散文,偶然我也勉强自己看一些浅近的英文书,我喜欢他们文字变化的活泼。

夜读之余,我喜欢拉开窗帘看看天空,看看灿如满园春花的繁星。我更喜欢看远处山拗里微微摇晃的灯光。那样模糊,那样幽柔,是不是那里面也有一个夜读的人呢?

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些泛黄的线装书,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那涩黯的纸面蕴含着一种古典的美。我很自然地想到,有几个人执过它,有几个人读过它。他们也许都过去了。历史的兴亡、人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唯有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

我喜欢坐在汪教授家中的客厅里,在落地灯的柔辉中捧一本线装的昆曲谱子。当他把旧发亮的褐色笛管举到唇边的时候,我就开始轻轻地按着板眼唱起来,那柔美幽咽的水磨调在室中低回着,寂寞而空荡,像江南一池微谅的春水。我的心遂在那古老的音乐中体味到一种无可奈何的轻愁。

我就是这样喜欢着许多旧东西,那块小毛巾,是小学四年级参加儿童周刊父亲节征文比赛得来的。那一角花岗石,是小学毕业时和小曼敲破了各执一半的。那具布娃娃是我儿时最忠实的伴侣。那本毛笔日记,是七岁时被老师逼着写成的。那两只蜡烛,是我过二十岁生日的时候,同学们为我插在蛋糕上的……我喜欢这些财富,以致每每整个晚上都在痴坐着,沉浸在许多快乐的回忆里。

我喜欢翻旧相片,喜欢看那个大眼睛长辫子的小女孩。我特别喜欢坐在摇篮里的那张,那么甜美无忧的时代!我常常想起母亲对我说:“不管你们将来遭遇什么,总是回忆起来,人们还有一段快活的日子。”是的,我骄傲,我有一段快活的日子——不只是一段,我相信那是一生悠长的的岁月。

我喜欢把旧作品一一检视,如果我看出已往作品缺点,我就高兴得不能自抑——我在进步!我不是在停顿!这是我最快乐的事了,我喜欢进步!

我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耳环、项链、和胸针。那样晶晶闪闪的的、细细微微的、奇奇巧巧的。它们都躺在一个漂亮的小盆子里,炫耀着不同的美丽,我喜欢不时看看它们,把它们佩在我的身上。

我就是喜欢这们松散而闲适的生活,我不喜欢精密的分配的时间,不喜欢紧张的安排节目。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

我喜欢晴朗的礼拜天清晨,当低沉的圣乐冲击着教堂的四壁,我就忽然升入另一个境界,没有纷扰,没有战争,没有嫉恨与恼怒。人类的前途有了新光芒,那种确切的信仰把我带入更高的人生境界。

我喜欢在黄昏时来到小溪旁。四顾没有人,我便伸足如水——那被夕阳照得极艳丽的溪水,细沙从我趾间流过,某种白花的瓣儿随波飘去,一会儿就幻灭了——这才发现那实在不是什么白花瓣儿,只是一些被石块激起来的浪花罢了。坐着,坐着,好像天地间流动着和暖的细流。低头沉吟,满溪红霞照得人眼花,一时简直觉得双足是浸在一钵花汁里呢!

我更喜欢没有水的河滩,长满了高及人肩的蔓草。日落时一眼望去,白石不尽,有着苍莽凄凉的意味。石块垒垒,把人心里慷慨的意绪也堆叠起来了。我喜欢那种情怀,好像在峡谷里听人喊秦脏,苍凉的余韵回转不绝。

我喜欢别人不注意的东西,像草坪上那株没有理会的扁柏,那株瑟缩在高大龙柏之下的扁柏。每次我走过它的时候总要停下来,嗅一嗅那股儿清香,看一看他谦逊的神气。有时候我又怀疑它是不是谦逊,因为也许它根本不觉得龙柏的存在。又或许他虽知道有龙柏存在,也不认为伟大与平凡有什么两样——事实上伟大与平凡的确也没有什么两样。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雨天去叩湿湿的大门,在落雨的窗前话旧真是多么美,记得那次到中部去拜访芷的山居,我永不能忘记她看见我时的惊呼。当她连跑带跳地来迎接我,山上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燃起来了。我们走在向日葵的荫下,慢慢地倾谈着。那迷人的下午像一阕轻快的曲子,一会儿就奏完了。

我极喜欢,而又带着几分崇敬去喜欢的,便是海了。那辽阔,那淡远,都令我心折。而那雄壮的气象,那平稳的风范,以及那不可测的深沉,一直向人类作着无言的挑战。

我喜欢家,我从来还不知道自己会这样喜欢家。每当我从外面回来,一眼看到那窄窄的红门,我就觉得快乐而自豪,我有一个家多么奇妙!

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来。虽然过往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分辨他的足音。那是很容易的,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中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英文名字。

我喜欢晚饭后坐在客厅里的时分。灯光如纱,轻轻地撒开。我喜欢听一些协奏曲,一面捧着细瓷的小茶壶暖手。当此之时,我就恍惚能够想象一些田园生活的悠闲。

我也喜欢户外的生活,我喜欢和他并排骑着自行车。当礼拜天早晨我们一起赴教堂的时候,两辆车子便并弛在黎明的道上,朝阳的金波向两旁溅开,我遂觉得那不是一辆脚踏车,而是一艘乘风破浪的飞艇,在无声的欢唱中滑行。我好像忽然又回到刚学会骑车的那个年龄,那样兴奋,那样快活,那样唯我独尊——我喜欢这样的时光。

我喜欢多雨的日子。我喜欢对着一盏昏灯听檐雨的奏鸣。细雨如丝,如一天轻柔的叮咛。这时候我喜欢和他共撑一柄旧伞去散步。伞际垂下晶莹成串的水珠——一幅美丽的珍珠帘子。于是伞下开始有我们宁静隔绝的世界,伞下缭绕着我们成串的往事。

我喜欢在读完一章书后仰起脸来和他说话,我喜欢假想许多事情,

“如果我先死了,”我平静地说着,心底却泛起无端的哀愁,“你要怎么样呢?”

“别说傻话,你这憨孩子。”

“我喜欢知道,你一定要告诉我,如果我先死了,你要怎么办?”

他望着我,神色愀然。

“我要离开这里,到很远的地方去,去做什么,我也不知道,总之,是很遥远的很蛮荒的地方。”

“你要离开这屋子吗?”我急切地问,环视着被布置得像一片紫色梦谷的小屋。我的心在想象中感到一种剧烈的痛楚。

“不,我要拼着命去赚很多钱,买下这栋房子。”他慢慢地说,声音忽然变得凄怆而低沉:

“让每一样东西像原来那样被保持着。哦,不,我们还是别说这些傻话吧!”

我忍不住澈泪泫然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喜欢问这样的问题。

“哦,不要痴了,”他安慰着我,“我们会一起死去的。想想,多美,我们要相偕着去参加天国的盛会呢!”

我喜欢相信他的话,我喜欢想象和他一同跨入永恒。

我也喜欢独自想象老去的日子,那时候必是很美的。就好像夕晖满天的景象一样。那时再没有什么可争夺的,可留连的。一切都淡了,都远了,都漠然无介于心了。那时候智慧深邃明彻,爱情渐渐醇化,生命也开始慢慢蜕变,好进入另一个安静美丽的世界。啊,那时候,那时候,当我抬头看到精金的大道,碧玉的城门,以及千万只迎我的号角,我必定是很激励而又很满足的。

我喜欢,我喜欢,这一切我都深深地喜欢!我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青春太好,好到你无论怎么过都觉浪掷,回头一看,都要生悔。 ——张晓风

张晓风经典散文·《我喜欢》

我喜欢活着,生命是如此地充满了愉悦。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毒像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的张结着。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中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它好像准备着要奉献什么,要展示什么。那柔弱而又生意盎然的风度,常在无言中教导我一些最美丽的真理。

我喜欢看一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秧田。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好像一张多绒的毯子,是集许多翠禽的羽毛织成的,它总是激发我想在上面躺一躺的欲望。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我喜欢观赏这样的布景,我喜欢坐在那舒服的包厢里。

我喜欢看满山芦苇,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在山坡上,在水边上,美得那样凄凉。那次,刘告诉我他在梦里得了一句诗:“雾树芦花连江白。”意境是美极了,平仄却很拗口。想凑成一首绝句,却又不忍心改它。想联成古风,又苦再也吟不出相当的句子。至今那还只是一句诗,一种美而孤立的意境。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能跃过山丘和小河。我总是梦见奇异的色彩和悦人的形象。我梦见棕色的骏马,发亮的鬣毛在风中飞扬。我梦见成群的野雁,在河滩的丛草中歇宿。我梦见荷花海,完全没有边际,远远在炫耀着模糊的香红-一这些,都是我平日不曾见过的。最不能忘记那次梦见在一座紫色的山峦前看日出——它原来必定不是紫色的,只是翠岚映着初升的红日,遂在梦中幻出那样奇特的山景。

我当然同样在现实生活里喜欢山,我办公室的长窗便是面山而开的。每次当窗而坐,总沉得满几尽绿,一种说不出的柔如。较远的地方,教堂尖顶的白色十字架在透明的阳光里巍立着,把蓝天撑得高高地。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幽闲的素馨。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十字形的、斛形的、星形的、球形的。我十分相信上帝在造万花的时候,赋给它们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笑颊上的。当寒冷早晨我在巷子里,对门那位清癯的太太笑着说:“早!”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我缩在皮手套里的指头不再感觉发僵,空气里充满了和善。

当我到了车站开始等车的时候,我喜欢看见短发齐耳的中学生,那样精神奕奕的,像小雀儿一样快活的中学生。我喜欢她们美好宽阔而又明净的额头,以及活泼清澈的眼神。每次看着他们老让我想起自己,总觉得似乎我仍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仍然单纯地充满了幻想,仍然那样容易受感动。

当我坐下来,在办公室的写字台前,我喜欢有人为我送来当天的信件。我喜欢读朋友们的信,没有信的日子是不可想象的。我喜欢读弟弟妹妹的信,那些幼稚纯朴的句子,总是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座燃遍凤凰花的小城。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德从最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我忽然感到甜蜜而又沁人的清凉。

我特别喜爱读者的信件,虽然我不一定有时间回复。每次捧读这些信件,总让我觉得一种特殊的激动。在这世上,也许有人已透过我看见一些东西。这不就够了吗?我不需要永远存在,我希望我所认定的真理永远存在。

我把信件分放在许多小盒子里,那些关切和怀谊都被妥善的保存着。

除了信,我还喜欢看一点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一灯茕茕之下。我不是一个十分用功的人,我只喜欢看词曲方面的书。有时候也涉及一些古拙的散文,偶然我也勉强自己看一些浅近的英文书,我喜欢他们文字变化的活泼。

夜读之余,我喜欢拉开窗帘看看天空,看看灿如满园春花的繁星。我更喜欢看远处山拗里微微摇晃的灯光。那样模糊,那样幽柔,是不是那里面也有一个夜读的人呢?

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些泛黄的线装书,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那涩黯的纸面蕴含着一种古典的美。我很自然地想到,有几个人执过它,有几个人读过它。他们也许都过去了。历史的兴亡、人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唯有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

我喜欢坐在汪教授家中的客厅里,在落地灯的柔辉中捧一本线装的昆曲谱子。当他把旧发亮的褐色笛管举到唇边的时候,我就开始轻轻地按着板眼唱起来,那柔美幽咽的水磨调在室中低回着,寂寞而空荡,像江南一池微谅的春水。我的心遂在那古老的音乐中体味到一种无可奈何的轻愁。

我就是这样喜欢着许多旧东西,那块小毛巾,是小学四年级参加儿童周刊父亲节征文比赛得来的。那一角花岗石,是小学毕业时和小曼敲破了各执一半的。那具布娃娃是我儿时最忠实的伴侣。那本毛笔日记,是七岁时被老师逼着写成的。那两只蜡烛,是我过二十岁生日的时候,同学们为我插在蛋糕上的……我喜欢这些财富,以致每每整个晚上都在痴坐着,沉浸在许多快乐的回忆里。

我喜欢翻旧相片,喜欢看那个大眼睛长辫子的小女孩。我特别喜欢坐在摇篮里的那张,那么甜美无忧的时代!我常常想起母亲对我说:“不管你们将来遭遇什么,总是回忆起来,人们还有一段快活的日子。”是的,我骄傲,我有一段快活的日子——不只是一段,我相信那是一生悠长的的岁月。

我喜欢把旧作品一一检视,如果我看出已往作品缺点,我就高兴得不能自抑——我在进步!我不是在停顿!这是我最快乐的事了,我喜欢进步!

我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耳环、项链、和胸针。那样晶晶闪闪的的、细细微微的、奇奇巧巧的。它们都躺在一个漂亮的小盆子里,炫耀着不同的美丽,我喜欢不时看看它们,把它们佩在我的身上。

我就是喜欢这们松散而闲适的生活,我不喜欢精密的分配的时间,不喜欢紧张的安排节目。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

我喜欢晴朗的礼拜天清晨,当低沉的圣乐冲击着教堂的四壁,我就忽然升入另一个境界,没有纷扰,没有战争,没有嫉恨与恼怒。人类的前途有了新光芒,那种确切的信仰把我带入更高的人生境界。

我喜欢在黄昏时来到小溪旁。四顾没有人,我便伸足如水——那被夕阳照得极艳丽的溪水,细沙从我趾间流过,某种白花的瓣儿随波飘去,一会儿就幻灭了——这才发现那实在不是什么白花瓣儿,只是一些被石块激起来的浪花罢了。坐着,坐着,好像天地间流动着和暖的细流。低头沉吟,满溪红霞照得人眼花,一时简直觉得双足是浸在一钵花汁里呢!

我更喜欢没有水的河滩,长满了高及人肩的蔓草。日落时一眼望去,白石不尽,有着苍莽凄凉的意味。石块垒垒,把人心里慷慨的意绪也堆叠起来了。我喜欢那种情怀,好像在峡谷里听人喊秦脏,苍凉的余韵回转不绝。

我喜欢别人不注意的东西,像草坪上那株没有理会的扁柏,那株瑟缩在高大龙柏之下的扁柏。每次我走过它的时候总要停下来,嗅一嗅那股儿清香,看一看他谦逊的神气。有时候我又怀疑它是不是谦逊,因为也许它根本不觉得龙柏的存在。又或许他虽知道有龙柏存在,也不认为伟大与平凡有什么两样——事实上伟大与平凡的确也没有什么两样。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雨天去叩湿湿的大门,在落雨的窗前话旧真是多么美,记得那次到中部去拜访芷的山居,我永不能忘记她看见我时的惊呼。当她连跑带跳地来迎接我,山上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燃起来了。我们走在向日葵的荫下,慢慢地倾谈着。那迷人的下午像一阕轻快的曲子,一会儿就奏完了。

我极喜欢,而又带着几分崇敬去喜欢的,便是海了。那辽阔,那淡远,都令我心折。而那雄壮的气象,那平稳的风范,以及那不可测的深沉,一直向人类作着无言的挑战。

我喜欢家,我从来还不知道自己会这样喜欢家。每当我从外面回来,一眼看到那窄窄的红门,我就觉得快乐而自豪,我有一个家多么奇妙!

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来。虽然过往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分辨他的足音。那是很容易的,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中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英文名字。

我喜欢晚饭后坐在客厅里的时分。灯光如纱,轻轻地撒开。我喜欢听一些协奏曲,一面捧着细瓷的小茶壶暖手。当此之时,我就恍惚能够想象一些田园生活的悠闲。

我也喜欢户外的生活,我喜欢和他并排骑着自行车。当礼拜天早晨我们一起赴教堂的时候,两辆车子便并弛在黎明的道上,朝阳的金波向两旁溅开,我遂觉得那不是一辆脚踏车,而是一艘乘风破浪的飞艇,在无声的欢唱中滑行。我好像忽然又回到刚学会骑车的那个年龄,那样兴奋,那样快活,那样唯我独尊——我喜欢这样的时光。

我喜欢多雨的日子。我喜欢对着一盏昏灯听檐雨的奏鸣。细雨如丝,如一天轻柔的叮咛。这时候我喜欢和他共撑一柄旧伞去散步。伞际垂下晶莹成串的水珠——一幅美丽的珍珠帘子。于是伞下开始有我们宁静隔绝的世界,伞下缭绕着我们成串的往事。

我喜欢在读完一章书后仰起脸来和他说话,我喜欢假想许多事情,

“如果我先死了,”我平静地说着,心底却泛起无端的哀愁,“你要怎么样呢?”

“别说傻话,你这憨孩子。”

“我喜欢知道,你一定要告诉我,如果我先死了,你要怎么办?”

他望着我,神色愀然。

“我要离开这里,到很远的地方去,去做什么,我也不知道,总之,是很遥远的很蛮荒的地方。”

“你要离开这屋子吗?”我急切地问,环视着被布置得像一片紫色梦谷的小屋。我的心在想象中感到一种剧烈的痛楚。

“不,我要拼着命去赚很多钱,买下这栋房子。”他慢慢地说,声音忽然变得凄怆而低沉:

“让每一样东西像原来那样被保持着。哦,不,我们还是别说这些傻话吧!”

我忍不住澈泪泫然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喜欢问这样的问题。

“哦,不要痴了,”他安慰着我,“我们会一起死去的。想想,多美,我们要相偕着去参加天国的盛会呢!”

我喜欢相信他的话,我喜欢想象和他一同跨入永恒。

我也喜欢独自想象老去的日子,那时候必是很美的。就好像夕晖满天的景象一样。那时再没有什么可争夺的,可留连的。一切都淡了,都远了,都漠然无介于心了。那时候智慧深邃明彻,爱情渐渐醇化,生命也开始慢慢蜕变,好进入另一个安静美丽的世界。啊,那时候,那时候,当我抬头看到精金的大道,碧玉的城门,以及千万只迎我的号角,我必定是很激励而又很满足的。

我喜欢,我喜欢,这一切我都深深地喜欢!我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大音》——张晓风

大音希声,大象希形

——老子

他曾经给我们音乐,而现在,他不能再给我们了。

但真正的大音可以不藉声律,真正震撼人的巨响可以是沉寂,所以,他仍在给我们音乐。

他是史惟亮先生。

对我而言,他差不多是一种传奇性的人物。以前,他做的是抗日后方工作,在东北——那神秘的、悲壮的土地上(只有在那山从榛莽江河浩渺的土地上,才能孕育出他这样纯洁的人物吧!)。他又在西班牙,在德国学音乐,是作曲家,是音乐理论家,一心想弄好一座音乐图书馆,他还不时爬山涉水地去采民谣……

去年秋天,我托人交了一本我的舞台剧(严子与妻》给他。不久,我跟他打电话,他的声音异样地柔和:

“我好喜欢这剧本,写得真美。”

作为一个剧作者,在精神上差不多是赤裸的,任何人可以给你赞美也可以给你鞭笞,我早已学会了淡然,但史先生的赞美不同,我激动地抓紧电话筒。

“我可以帮得上什么忙吗?”

我正不知如何开口,他竟那么仁慈地先说了。

“我对配乐的构想是这样的,我认为戏剧是主,音乐不可以喧宾夺主,我希望观众甚至没有发现到音乐——虽然音乐一直在那里,中国音乐向来就不霸道的。”

他的话虽说得很简单,但是我还是觉得惊奇,让一个艺术家做这样多的让步,在别人少不了要经过跟对方的辩论,跟自己的矛盾,直到最后才得到协调。而在史先生,却是这样自然简单。

秋意更深时,他交出了初步的录音带,那天舞台和灯光的设计聂光炎先生也来了,负责视觉效果的和负责听觉效果的开始彼此探索对方,来作更进一步的修正。

“真谢谢你,藉着这个机会我倒是想了许多我从前没有想过的东西,对我很有用。”

——他总是令我惊讶,应该致谢的当然是我,可是他竟说那样的话。似乎有人批评他生性孤傲,但是我所知道的史先生却是异样的谦逊。

刘凤学先生知道史先生答应配乐,很感奇怪:

“他暑假才动过大手术的。”

“手术?”我完全茫然。

“是的,癌症。”

不,不会的,不是癌症,一定什么人传错了话,他看起来健康而正常,或者那东西已经割除了,总之,癌不该和他有关系,他还有许多事要做。

他差不多总是微笑,他的牙齿特别白,特别好看,他的鼻以上有一种历经岁月和忧患的沧桑的美,鼻以下却是一种天真的童稚的美。他的笑容使我安心,笑得那么舒坦的人怎么可能是癌症病人。

他把配乐都写好了,找齐了人,大伙儿在录音室里工作了十二个小时,才算完成。

他对导演黄以功说:“大概是我们最后一次合作了。”

我去打听,他得的真的是癌,而且情形比想象的还糟,医生根本没有给他割毒瘤,他们认为已经没有办法割了,医生起初甚至没有告诉他真实的情形,但他对一位老友说:“我已经知道了,我在朋友们的眼睛里看出来。”

——听了那样的话我很骇然,以后我每次去看他的时候都努力注意自己的眼神有没有调整好,即使是欺骗,我也必须让他看到一双快乐的眼睛。

十一月,我们为了演出特刊而照相,他远从北投赶到华视摄影棚,那天他穿着白底蓝条衬衫,蓝灰色的夹克,他有一种只有中国读书人才可能有的既绝尘而又舒坦的优美。

为了等别人先摄,我们坐下聊天,他忽然说想在儿童节办一次儿童歌舞剧的演出,他说已找了四个学生,分别去写儿童歌舞剧了,那天我手边刚好有份写给小女儿的儿歌,题目是《全世界都在滑滑梯》:

桃花瓣儿在风里滑滑梯,

小白鱼在波浪里滑滑梯,

夏夜的天空是滑梯,

留给一颗小星去玩皮。

荷叶的绿茸茸的滑梯,

留给小水滴。

从键盘上滑下来的是,

朵、瑞、咪、发、梭、拉、提;

从摇篮里滑出来的是,

小表妹梦里的笑意。

真的,真的,

全世界都在滑滑梯。

他看了,大为高兴,问我还有多少,他说可以串成一组来写,我也很兴奋,听到艺术家肯屈身为孩子做事,我总是感动的,我后来搜了十几首,拿去给他——却是拿到医院里给他的,他坐在五病房的接待室里,仍然意气昂杨,仍然笑得那么漂亮:

“每一首都可以写,我一出去就写,真好。”

后来他一直未能出院,他不知是安慰自己还是我,他说:“酝酿得久些,对创作有好处。”

他还跟我谈他的歌剧,前面一部分序曲已写好,倒是很像《绣襦记》里的郑元和成为歌郎去鬻技的那段,他叙述一个读书人在一场卖唱人的竞歌中得到第一,结果众卖唱人排挤他,他终于在孤单的、不被接纳的情形下,直奔深山,想要参悟生命究竟是什么,可惜中间这段的歌词部份(其实不是歌词部分,而是思想部份)全还想不到较好的处理方法,他提到这出未完成的歌剧有一点点惆怅,他说:

“在国外,一个大歌剧应该是由一个基金会主动邀请作曲家写的,那样就省力多了。”

他说得很含蓄,而且也没有抱怨谁,在所有的艺术家中,作曲家几乎是比剧作家更凄惨的,他必须自己写,自己抄,自己去找演奏的人,并且负责演出(事实上,目前连可供演出的理想地方也没有)一个歌剧连管弦乐队动辄百人以上,哪里是一个教员所能负担的,他的歌剧写不下去是一件令人神伤的事。

在医院里,他关心的也不是自己,圣诞节,荣总病房的前厅里有一株齐两层楼高的圣诞树,他很兴奋:

“我跟医院说,让我的学生来奉献一点圣诞音乐好不好,可惜医院不答应,怕吵了病人。”

谈到病,他说:

“知道有病,有两种心情,一种是急,想到要好好的把应该做的事做完,一种反而是轻松——什么都不必在乎了。”

冬天沉寂的下午,淡淡的日影,他的眼神安静,深邃,你跟他谈话,他让你走入他的世界,可是,显然地,他还有另一个世界,你可以感到他的随和从众,可是你又同时感到他的孤独。

钻六十对他根本无效,化学疗法只有使他的病情恶化,有一次他说:

“要是我住在一个小地方,从来不知有现代医学,也许我会活得久些,其实那东西回想起来,我在马德里就有——我的身体有办法把它压在那里七八年,想想,前几年我不是还满山遍野地跑着去找民谣吗?”

我喜欢他说自己的身体机能可以把癌症压抑七八年的那种表情,他始终都是自信的。

《严子与妻》上演了,他很兴奋,把我们送他的票都送给了医生,却自己掏钱给孩子买了票,我们给他一万元的作曲费,他也不收,他说:

“我从来没有想过钱这回事,你们可以奉献,我也奉献吧!”

他向医院请假要去看戏,院方很为难:

“让我去,也许是最后一次!”

他到了,坐在艺术馆里,大家都动容了,在整个浩瀚的宇宙剧场中,即使观众席上只有史先生一人,我们的演出就有了价值。

幕落了,我们特别介绍了史先生,他在掌声中站起来,赶到后台和演员握手,演严子的王正良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剧场原是最熙攘也最荒凉的地方,所有的聚无非成散,所有的形象终归成空幻——那是他死前四十三天,他安慰啜泣不已的正良,他说:

“演员的压力也真重啊!”

他倒去安慰演员,他真是好得叫人生气!他从不叫一声苦,倒像生病的是别人,连医生问他,他也不太说,只再三致谢——而其实,不痛苦是不可能的。

有一次,我去看他,他躺着,故作轻松地说:

“我不起来,我有点‘懒’。”

他不说法舒服,只说“懒”,我发现他和探病者之间总在徒劳无益地彼此相骗。

由于医学院教书,我也找话来骗他,“有一个教授告诉我两组实验,有两组老鼠,都注射了肺结核,但第二组又加注了肾上腺,结果第一组老鼠都是一副病容,第二组老鼠仍然很兴奋,爬上爬下的活动。”

“对,”他很高兴,“我就是第二种老鼠。”

我也许不算骗他,我只是没有把整个故事讲完,实验的结果是第二组老鼠突然死去,解剖起来,才发现整个肺都已经烂了——那些老鼠不是没有病,只是在体内拥有一些跟病一样强的东西。

戏演完后,照例的尾声是挨骂,我原来也不是什么豁然大度的人,只是挽惯了骂,颇能了解它是整个演出环节中必然发生的一部份,也就算了,倒是他来安慰我:

“别管他们,我这儿收到一大把信,都是说好话的。”他竟来安慰我!

他的白血球下降了。

他开始用氧气了。

他开始肺积水了。

也不知是谁骗谁,我们仍在谈着出院以后合作一个Cantata(清唱剧)的事,那已是他死前十天了,他说:

“我希望来帮你忙。”

其实,我对Cantata的兴趣不大,我只是想给一个濒死的人更多活下去的力量,我想先把主旋律给他看,但那是苏武在冰天雪地中面临死亡所唱的一首歌,我怕他看了不免气血翻涌,以致不能静心养病,矛盾了很久迟迟不敢出手,而现在,他再也看不到了,那首旋律曲定名为《血笛》。

我的血是最红最热的一管笛

最长最温柔的笛

从头颅直到脚趾

蜿蜒的流绕我淙淙的爱

给你我的中国

我的心是最深最沉的一面鼓

最雄肆最悲伤的鼓

从太古直击到永恒

焦急的献出我熊熊的爱

给你我的中国

也不知算不算春天,荣总花圃里的早樱已经凄然地红了,非洲菊窜得满地金黄。

有一天,司马中原打电话来问我他的病房,他说华欣的人要去看他。

“反正,也只剩下他骗我们,我们骗他了。”我伤感地说。

“本来就是这样的——要是我有这一天,你也骗我吧!”我感到一种澈骨的悲哀,但还是打起精神为他烤了一块西式虾糕托司马送去,事后他的女儿告诉我:

“爸爸只吃了几口,他说很好吃。”

就那样几句话,我已感到一种哽咽的幸福。

记得有一次我去台南看史先生的老友赵先生(《滚滚辽河》的作者),赵太太在席间忽然说了一件从来不曾告诉人的三十年前的秘密——那是连史先生自己也不知道的。

那时候,史先生要出国学音乐,老朋友都知道他穷,各人捐了些钱,赵先生当时是军医,待遇很低,力不从心,但他还是送了一份钱——那是卖血得来的。

事隔二十年赵先生只淡然地说一句:“我卖血倒是很顺便,我就在医院做事啊!”

有一个朋友肯为你卖血当然是一件幸福的事,但反过来说,能拥有一个值得为之去卖血的朋友,他活着,可以享受你的奉献,应该是一件同样幸福的事。

“他们那一代的事,今天的人不但不解,”有一次和亮轩在电话里谈起,他说,“而且也不能想象。”

真的,在观光饭店饯行,指定喝某个年份的白兰地,谈某某人的居留权,谁能了解那个以血相交的一代。

史先生上就受过洗,他一直不是那种打卡式的标准信徒,然而他私生活的严谨,他的狷介耿直,期之今世能有几人,在内心深处,他比谁都虔诚都热切。

他初病的时候我写了一封信给他,附了一篇祈祷文,我没有告诉他祈祷文的作者是我,我不惯于把自己的意志强烈地加在别人身上,但他似乎十分快乐,他说:“那篇祈祷文真好,我已经照那样析祷了。”又过了一段时间他要儿子给他买一本笔记簿,那篇祈祷文抄录在第一页上:上帝,我是一个渺小的人

但仍然懂得羡慕你的伟大

上帝,我是一个常犯错的人

但仍然渴望去亲近你的圣洁

上帝,我是一个脆弱的人

但仍然向往十字架上救赎的爱

上帝,我的生命短暂如一声叹息

但永恒在你

上帝,我不知何所归依,如风中一苇,

但看见你,弱草亦化为芦笛

上帝,别人只能看见我昂然站着的身影

你却窥见自内心深处向你膜拜的我

我趁香港开会之便买了个耶路撒冷的橄榄木做的十字架送给他,木纹细致古拙,他很激动地抱在胸前,摩挲着,紧按着,那一刹间,我觉得他握着的不是一个小礼物,而是他所爱的一个生活模式——他一生都在背负着十字架。

他一再向我道谢,说我给了他最贵重的礼物——其实和他所赠给我的相比,我什么都没有给他,他给我的是他自知不起后仅馀的健康,是他生命末期孤注一掷的光和热,我无法报答他相知相重的情谊,我只能把自己更多地投向他所爱过的人群。

1977年2月14日下午3时50分,他闭目了。

有些人的死是“完了”,史先生的却是“完成了”,他完成了一个“人”的历程。

《严子与妻》的配乐,并非他最后的绝响,因为真正的弦音在指停时仍琤琮,真正的歌声是板尽处仍缭绕,史先生留下的是一代音乐家的典型,是无声的大音,沉寂的巨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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