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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

诗词 2017-06-17 08: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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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

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是向高级中学过渡的一个阶段,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温州市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招生顺序:

对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分批次予以分配入学。

第一批入学对象:

户籍在鹿城城区,房屋产权人为少年父母的,按产权所在地就近分配入学。

招生顺序:

顺序分批录取,上一批次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额,可启动程序录取下一批次的学生。

第一批入学对象:

户籍在施教区,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具有不动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优待和照顾对象子女,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录取对象等。

招生顺序:

按第一至第三批次顺序分批招收学生,额满为止。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优先招收户籍迁入时间较早和实际居住时间较长的适龄儿童少年,未录取的由区教育局(区文教体工作局)统筹安排。

第一批入学对象:

第一批招生对象各校之间都不相同,需结合学校具体规定。

2021年开始,龙湾、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入学对象户籍迁入及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办理截止时间为当年5月31日。

招生顺序:

大部分学校未提出将按一至三批顺序招生,符合公办初中招生条件即可。海霞中学实行分批次招生。第一批:政策照顾对象子女;第二批:户籍在施教区的适龄儿童。

2021年起,洞头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均截止于当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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