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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的灾害诗

白居易 2013-05-09 13: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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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白居易的诗集中,有一类诗歌长期未得重视,这就是他的以自然灾害为题材的诗作。

其灾害诗共5首,收录在讽谕诗中。按时序排列,大致如下:元和四年(809)作《贺雨》和《捕蝗》,元和六年(811)作《春雪》,元和九年(814)作《夏旱》,元和十一年(816)作《大水》。白居易灾害诗歌有三方面值得注意:其一,以史家实录笔法记录中唐几次严重的自然灾害,既可证史亦可补史;其二,反映白居易灾害思想,藉此可窥探唐人对灾异的认识,具有思想史料价值;其三,诗歌对当时和后世都产生较大影响,具有一定的文学史意义。

一、 证史和补史

元和三年(808)冬至四年春,中国南方发生严重旱灾,波及到今天的苏、浙、皖、鄂、湘、赣、闽等地。直到四年闰三月才开始降雨,旱情有所缓解。这次旱灾,史籍多有载录。《旧唐书》卷十四《宪宗纪》:元和三年,“是岁,淮南、江南、江西、湖南、山南东道旱”。《新唐书》卷七《宪宗纪》:“(元和)四年正月壬午,免山南东道、淮南、江西、浙东、湖南、荆南今岁税。……闰月己酉,以旱降京师死罪非杀人者,禁刺史境内榷率、诸道旨条外进献、岭南黔中福建掠良民为奴婢者,省飞龙厩马。己未,雨。”《资治通鉴》卷二三七“元和四年”条下载录尤为详细:“南方旱饥。庚寅,命左司郎中郑敬等为江、淮、二浙、荆、湖、襄、鄂等道宣慰使,赈恤之,将行,上戒之曰:‘朕宫中用帛一匹,皆籍其数,惟赒救百姓,则不计费,卿辈宜识此意,勿效潘孟阳饮酒游山而已。’”白居易的《贺雨》诗,即作于本年闰三月,详细地记录了灾害发生的经过。诗云:

皇帝嗣宝历,元和三年冬。自冬及春暮,不雨旱爞爞。上心念下民,惧岁成灾凶。遂下罪己诏,殷勤告万邦。帝曰予一人,继天承祖宗。忧勤不遑宁,夙夜心忡忡。元年诛刘辟,一举靖巴邛。二年戮李锜,不战安江东。顾惟眇眇德,遽有巍巍功。或者天降沴,无乃儆予躬。上思答天戒,下思致时邕。莫如率其身,慈和与俭恭。乃命罢进献,乃命赈饥穷。宥死降五刑,责己宽三农。宫女出宣徽,厩马减飞龙。庶政靡不举,皆出自宸衷。奔腾道路人,伛偻田野翁。欢呼相告报,感泣涕沾胸。顺人人心悦,先天天意从。诏下才七日,和气生冲融。凝为油油云,散作习习风。昼夜三日雨,凄凄复濛濛。万心春熙熙,百谷青芃芃。人变愁为喜,岁易俭为丰。乃知王者心,忧乐与众同。皇天与后土,所感无不通。冠珮何锵锵,将相及王公。蹈舞呼万岁,列贺明庭中。小臣诚愚陋,职忝金銮宫。稽首再三拜,一言献天聪。君以明为圣,臣以直为忠。敢贺有其始,亦愿有其终。(《白居易集》卷一)

诗歌甫出,影响甚巨。白居易《与元九书》备载当时情状说:“闻仆《贺雨诗》,众口籍籍,以为非宜矣。”(《白居易集》卷四十五)今天来看,此诗并没有什么“非宜”之处。事实上,诗歌对唐宪宗的反躬自省,下罪己诏,发布赈灾制文等举措,是持颂扬立场的。其受人批评的原因,可能与该诗“卒章显其志”的后四句,也就是希望皇帝能体察民情,蠲免赋税应善始善终的话,过于直露有关。

元和四年,白居易还作有《捕蝗》诗,系《新乐府》五十首之一。诗云:“捕蝗捕蝗谁家子,天热日长饥欲死。兴元兵后伤阴阳,和气蛊蠹化为蝗。始自两河及三辅,荐食如蚕飞似雨。雨飞蚕食千里间,不见青苗空赤土。河南长吏言忧农,课人昼夜捕蝗虫。是时粟斗钱三百,蝗虫之价与粟同。捕蝗捕蝗竟何利,徒使饥人重劳费。一虫虽死百虫来,岂将人力定天灾。我闻古之良吏有善政,以政驱蝗蝗出境。又闻贞观之初道欲昌,文皇仰天吞一蝗。一人有庆兆民赖,是岁虽蝗不为害。”(《白居易集》卷三)本诗是对德宗兴元、贞元初期蝗灾的追忆。《旧唐书》卷十二《德宗纪》:兴元元年(784),“是秋,螟蝗蔽野,草木无遗”。又贞元元年(785),“正月……去秋螟蝗,冬旱,至是雪,寒甚,民饥冻死者踣于路。……二月丙寅朔,遣工部尚书贾耽、侍郎刘太真分往东都、两河宣慰。河南、河北饥,米斗千钱。……夏四月……时关东大饥,赋调不入,由是国用益窘。关中饥民蒸蝗虫而食之。……五月癸卯,分命朝臣祷群神以祈雨。蝗自海而至,飞蔽天,每下则草木及畜毛无复孑遗。谷价腾踊。……秋七月……关中蝗食草木都尽,旱甚,灞水将竭,井多无水。有司计度支钱谷,才可支七旬”。白居易此诗可与正史互证,陈寅恪先生说:“夫兵乱岁饥,乃贞元当时人民最怵目惊心之事。乐天于此,既余悸尚存,故追述时下笔犹有隐痛。”(《元白诗笺证稿》第五章)

元和六年(811)春二月,白居易在长安作《春雪》。诗云:“元和岁在卯,六年春二月。月晦寒食天,天阴夜飞雪。连宵复竟日,浩浩殊未歇。大似落鹅毛,密如飘玉屑。寒销春茫苍,气变风凛冽。上林草尽没,曲江水复结。红干杏花死,绿冻杨枝折。所怜物性伤,非惜年芳绝。上天有时令,四序平分别。寒燠苟反常,物生皆夭阏。我观圣人意,鲁史有其说。或记水不冰,或书霜不杀。上将儆政教,下以防灾孽。兹雪今如何,信美非时节。”(《白居易集》卷一)这次大雪,史书并无记载,但韩愈有诗记录。其《辛卯年雪》云:“元和六年春,寒气不肯归。河南二月末,雪花一尺围。崩腾相排拶,龙凤交横飞。波涛何飘扬,天风吹幡旂。白帝盛羽卫,髿振裳衣。白霓先启途,从以万玉妃。翕翕陵厚载,哗哗弄阴机。生平未曾见,何暇议是非。或云丰年祥,饱食可庶几。善祷吾所慕,谁言寸诚微。”(《韩昌黎诗系年集释》卷七)该诗作于元和六年二月,韩愈时任河南县令。韩、白二诗,主旨不同。白居易认为雪在腊中为瑞,入春则多为灾沴,所以说“兹雪今如何,信美非时节”。韩愈则认为大雪或许是丰年的祥兆,所以说“或云丰年祥,饱食可庶几”。据此二诗,知元和六年二月大雪,此可补正史记载之不足。

元和九年(814)五月,白居易在下邽渭村,作《夏旱》。诗云:“太阴不离毕,太岁仍在午。旱日与炎风,枯焦我田亩。金石欲销铄,况兹禾与黍。嗷嗷万族中,唯农最辛苦。悯然望岁者,出门何所睹。但见棘与茨,罗生遍场圃。恶苗承沴气,欣然得其所。感此因问天,可能长不雨。”(《白居易集》卷一)此次旱灾,正史有记载。《旧唐书》卷十五《宪宗纪》:元和九年五月,“是月旱,谷贵,出太仓粟七十万石,开六场粜以惠饥民。……以旱,免京畿夏税十三万石、青苗钱五万贯”。 元和十一年(816),白居易在浔阳(今江西九江)作《大水》。诗云:“浔阳郊郭间,大水岁一至。闾阎半飘荡,城堞多倾坠。苍茫生海色,渺漫连空翠。风卷白波翻,日煎红浪沸。工商彻屋去,牛马登山避。况当率税时,颇害农桑事。独有佣舟子,鼓枻生意气。不知万人灾,自觅锥刀利。吾无奈尔何,尔非久得志。九月霜降后,水涸为平地。”(《白居易集》卷一)朱金城先生认为此诗约作于元和十一年(816)至十三年(818)之间。(《白居易集笺校》卷一)据《旧唐书》卷十五《宪宗纪》,元和十一年至十三年,其中有两年发生严重水患。元和十一年南方水灾,“润、常、湖、衢、陈、许大水”。距离江州较近的浮梁和乐平灾情尤为严重:“九月丁卯,饶州奏浮梁、乐平二县,五月内暴雨水溢,失四千七百户,溺死者一百七十人。”元和十二年的水灾主要发生在河南和河北:“是岁,河南、河北水。”“河北水灾,邢、洺尤甚,平地或深二丈。”据此,可以确定本诗的作年应在元和十一年。

在白居易的诗集中,有一类诗歌长期未得重视,这就是他的以自然灾害为题材的诗作。

其灾害诗共5首,收录在讽谕诗中。按时序排列,大致如下:元和四年(809)作《贺雨》和《捕蝗》,元和六年(811)作《春雪》,元和九年(814)作《夏旱》,元和十一年(816)作《大水》。白居易灾害诗歌有三方面值得注意:其一,以史家实录笔法记录中唐几次严重的自然灾害,既可证史亦可补史;其二,反映白居易灾害思想,藉此可窥探唐人对灾异的认识,具有思想史料价值;其三,诗歌对当时和后世都产生较大影响,具有一定的文学史意义。

一、 证史和补史

元和三年(808)冬至四年春,中国南方发生严重旱灾,波及到今天的苏、浙、皖、鄂、湘、赣、闽等地。直到四年闰三月才开始降雨,旱情有所缓解。这次旱灾,史籍多有载录。《旧唐书》卷十四《宪宗纪》:元和三年,“是岁,淮南、江南、江西、湖南、山南东道旱”。《新唐书》卷七《宪宗纪》:“(元和)四年正月壬午,免山南东道、淮南、江西、浙东、湖南、荆南今岁税。……闰月己酉,以旱降京师死罪非杀人者,禁刺史境内榷率、诸道旨条外进献、岭南黔中福建掠良民为奴婢者,省飞龙厩马。己未,雨。”《资治通鉴》卷二三七“元和四年”条下载录尤为详细:“南方旱饥。庚寅,命左司郎中郑敬等为江、淮、二浙、荆、湖、襄、鄂等道宣慰使,赈恤之,将行,上戒之曰:‘朕宫中用帛一匹,皆籍其数,惟赒救百姓,则不计费,卿辈宜识此意,勿效潘孟阳饮酒游山而已。’”白居易的《贺雨》诗,即作于本年闰三月,详细地记录了灾害发生的经过。诗云:

皇帝嗣宝历,元和三年冬。自冬及春暮,不雨旱爞爞。上心念下民,惧岁成灾凶。遂下罪己诏,殷勤告万邦。帝曰予一人,继天承祖宗。忧勤不遑宁,夙夜心忡忡。元年诛刘辟,一举靖巴邛。二年戮李锜,不战安江东。顾惟眇眇德,遽有巍巍功。或者天降沴,无乃儆予躬。上思答天戒,下思致时邕。莫如率其身,慈和与俭恭。乃命罢进献,乃命赈饥穷。宥死降五刑,责己宽三农。宫女出宣徽,厩马减飞龙。庶政靡不举,皆出自宸衷。奔腾道路人,伛偻田野翁。欢呼相告报,感泣涕沾胸。顺人人心悦,先天天意从。诏下才七日,和气生冲融。凝为油油云,散作习习风。昼夜三日雨,凄凄复濛濛。万心春熙熙,百谷青芃芃。人变愁为喜,岁易俭为丰。乃知王者心,忧乐与众同。皇天与后土,所感无不通。冠珮何锵锵,将相及王公。蹈舞呼万岁,列贺明庭中。小臣诚愚陋,职忝金銮宫。稽首再三拜,一言献天聪。君以明为圣,臣以直为忠。敢贺有其始,亦愿有其终。(《白居易集》卷一)

诗歌甫出,影响甚巨。白居易《与元九书》备载当时情状说:“闻仆《贺雨诗》,众口籍籍,以为非宜矣。”(《白居易集》卷四十五)今天来看,此诗并没有什么“非宜”之处。事实上,诗歌对唐宪宗的反躬自省,下罪己诏,发布赈灾制文等举措,是持颂扬立场的。其受人批评的原因,可能与该诗“卒章显其志”的后四句,也就是希望皇帝能体察民情,蠲免赋税应善始善终的话,过于直露有关。

元和四年,白居易还作有《捕蝗》诗,系《新乐府》五十首之一。诗云:“捕蝗捕蝗谁家子,天热日长饥欲死。兴元兵后伤阴阳,和气蛊蠹化为蝗。始自两河及三辅,荐食如蚕飞似雨。雨飞蚕食千里间,不见青苗空赤土。河南长吏言忧农,课人昼夜捕蝗虫。是时粟斗钱三百,蝗虫之价与粟同。捕蝗捕蝗竟何利,徒使饥人重劳费。一虫虽死百虫来,岂将人力定天灾。我闻古之良吏有善政,以政驱蝗蝗出境。又闻贞观之初道欲昌,文皇仰天吞一蝗。一人有庆兆民赖,是岁虽蝗不为害。”(《白居易集》卷三)本诗是对德宗兴元、贞元初期蝗灾的追忆。《旧唐书》卷十二《德宗纪》:兴元元年(784),“是秋,螟蝗蔽野,草木无遗”。又贞元元年(785),“正月……去秋螟蝗,冬旱,至是雪,寒甚,民饥冻死者踣于路。……二月丙寅朔,遣工部尚书贾耽、侍郎刘太真分往东都、两河宣慰。河南、河北饥,米斗千钱。……夏四月……时关东大饥,赋调不入,由是国用益窘。关中饥民蒸蝗虫而食之。……五月癸卯,分命朝臣祷群神以祈雨。蝗自海而至,飞蔽天,每下则草木及畜毛无复孑遗。谷价腾踊。……秋七月……关中蝗食草木都尽,旱甚,灞水将竭,井多无水。有司计度支钱谷,才可支七旬”。白居易此诗可与正史互证,陈寅恪先生说:“夫兵乱岁饥,乃贞元当时人民最怵目惊心之事。乐天于此,既余悸尚存,故追述时下笔犹有隐痛。”(《元白诗笺证稿》第五章)

元和六年(811)春二月,白居易在长安作《春雪》。诗云:“元和岁在卯,六年春二月。月晦寒食天,天阴夜飞雪。连宵复竟日,浩浩殊未歇。大似落鹅毛,密如飘玉屑。寒销春茫苍,气变风凛冽。上林草尽没,曲江水复结。红干杏花死,绿冻杨枝折。所怜物性伤,非惜年芳绝。上天有时令,四序平分别。寒燠苟反常,物生皆夭阏。我观圣人意,鲁史有其说。或记水不冰,或书霜不杀。上将儆政教,下以防灾孽。兹雪今如何,信美非时节。”(《白居易集》卷一)这次大雪,史书并无记载,但韩愈有诗记录。其《辛卯年雪》云:“元和六年春,寒气不肯归。河南二月末,雪花一尺围。崩腾相排拶,龙凤交横飞。波涛何飘扬,天风吹幡旂。白帝盛羽卫,髿振裳衣。白霓先启途,从以万玉妃。翕翕陵厚载,哗哗弄阴机。生平未曾见,何暇议是非。或云丰年祥,饱食可庶几。善祷吾所慕,谁言寸诚微。”(《韩昌黎诗系年集释》卷七)该诗作于元和六年二月,韩愈时任河南县令。韩、白二诗,主旨不同。白居易认为雪在腊中为瑞,入春则多为灾沴,所以说“兹雪今如何,信美非时节”。韩愈则认为大雪或许是丰年的祥兆,所以说“或云丰年祥,饱食可庶几”。据此二诗,知元和六年二月大雪,此可补正史记载之不足。

元和九年(814)五月,白居易在下邽渭村,作《夏旱》。诗云:“太阴不离毕,太岁仍在午。旱日与炎风,枯焦我田亩。金石欲销铄,况兹禾与黍。嗷嗷万族中,唯农最辛苦。悯然望岁者,出门何所睹。但见棘与茨,罗生遍场圃。恶苗承沴气,欣然得其所。感此因问天,可能长不雨。”(《白居易集》卷一)此次旱灾,正史有记载。《旧唐书》卷十五《宪宗纪》:元和九年五月,“是月旱,谷贵,出太仓粟七十万石,开六场粜以惠饥民。……以旱,免京畿夏税十三万石、青苗钱五万贯”。 元和十一年(816),白居易在浔阳(今江西九江)作《大水》。诗云:“浔阳郊郭间,大水岁一至。闾阎半飘荡,城堞多倾坠。苍茫生海色,渺漫连空翠。风卷白波翻,日煎红浪沸。工商彻屋去,牛马登山避。况当率税时,颇害农桑事。独有佣舟子,鼓枻生意气。不知万人灾,自觅锥刀利。吾无奈尔何,尔非久得志。九月霜降后,水涸为平地。”(《白居易集》卷一)朱金城先生认为此诗约作于元和十一年(816)至十三年(818)之间。(《白居易集笺校》卷一)据《旧唐书》卷十五《宪宗纪》,元和十一年至十三年,其中有两年发生严重水患。元和十一年南方水灾,“润、常、湖、衢、陈、许大水”。距离江州较近的浮梁和乐平灾情尤为严重:“九月丁卯,饶州奏浮梁、乐平二县,五月内暴雨水溢,失四千七百户,溺死者一百七十人。”元和十二年的水灾主要发生在河南和河北:“是岁,河南、河北水。”“河北水灾,邢、洺尤甚,平地或深二丈。”据此,可以确定本诗的作年应在元和十一年。

二、 灾异思想

白居易的灾异思想,反映在上述诗歌以及《策林》等相关论述中。总的来说,其思想是对汉代阴阳五行、天人感应灾异观念的继承。但他又将灾害诗作为劝诫进谏的工具,体现为继承与革新的结合。

上古时期,人们对自然界各种异端现象感到困惑,亟需一种合理的解释,以《洪范》为代表的五行学说应时而生。经由汉儒伏胜、刘向刘歆父子,以及董仲舒、班固等人的阐释,五行学说不仅成为解释自然界灾异的理论,而且还是推占未来的重要工具。汉唐灾异思想的共同核心是阴阳五行和天人感应,正如《晋书》卷二十七《五行志序》所归纳的:“综而为言,凡有三术。其一曰,君治以道,臣辅克忠,万物咸遂其性,则和气应,休征效,国以安。二曰,君违其道,小人在位,众庶失常,则乖气应,咎征效,国以亡。三曰,人君大臣见灾异,退而自省,责躬修德,共御补过,则消祸而福至。此其大略也。”简单来讲,其要点可归纳为“休征”、“咎征”和“自省”三方面。“休征”是祥瑞,即阴阳调谐,政治清明的反映;“咎征”是灾异,即阴阳失和,政治混乱的表征;所谓“自省”,就是面对“咎征”的消祸之道。这种思想在唐代占据主流地位。如唐玄宗认为:“政教不修,则阴阳隔并,精诚有感,则风雨顺时。”(《答裴光庭等贺雨诏》,《全唐文》卷三十)他认为求雨得到应验,即是“休征”,是群臣“同心燮理,戮力谋猷”的结果。唐人普遍认为:“太平之代,天地合而流津;至德之时,阴阳和而布泽。”(崔融《为百官贺雨请复膳表》,《全唐文》卷二一八)而“人事失于下,则天变形于上,咎征之作,必有由然”(《旧唐书》卷十二)。这样就将自然界灾异现象与政治和人事紧密联系起来。推究天灾成因,往往归咎人祸。所以,防灾救灾也就要从燮理阴阳,推行善政等方面着手。

受上述灾异思想的影响,白居易曾在《策林》中明确提出对灾害的认识以及防灾救灾的主张。他认为灾害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君上失道:“或兵戈不戢,军旅有强暴者;或诛罚不中,刑狱有冤滥者;或小人入用,谗佞有得志者;或君子失位,忠良有放弃者;或男女臣妾有怨旷者,或鳏寡孤独有困死者;或赋敛之法无度焉,或土木之功不时焉。”(《策林》第十八)于是忧伤之气,愤怨之心,积以伤和,变而为沴。这与历代《五行志序》中所引《洪范传》的看法是一致的:认为违背物性,不合常理是导致灾害产生的根本原因。白居易的灾害诗也体现出这种思想。比如《捕蝗》认为蝗灾的产生,主要是“兴元兵后伤阴阳,和气蛊蠹化为蝗”。在《春雪》中,作者提出“兹雪今如何,信美非时节”,认为二月下雪,违反时令伤害物性,因而造成灾害。二月本是冰河解冻,万物复苏的季节,突如其来的一场大雪,使得刚发芽的花草被冻死,才消融的冰河又重新结冰。这种反常现象,是上天对人世的预警:“上将儆政教,下以防灾孽。”

白居易的救灾主张也受阴阳五行灾异思想的影响。他认为灾异出现,皇帝首先要自省,追问有无政令之失,而改过自新。在《贺雨》诗中,作者详细地记述了唐宪宗自省的罪己诏。皇帝罪己,既是自省,也是减灾救灾的措施。据《通鉴》载,宪宗在罪己诏中提出的各项救灾举措,都是应白居易和李绛之请:“上以久旱,欲降德音。翰林学士李绛、白居易上言,以为‘欲令实惠及人,无如减其租税’。又言‘宫人驱使之余,其数犹广,事宜省费,物贵徇情’。又请‘禁诸道横敛,以充进奉’。又言‘岭南、黔中、福建风俗,多掠良人卖为奴婢,乞严禁止’。闰月,己酉,制降天下系囚,蠲租税,出宫人,绝进奉,禁掠卖,皆如二臣之请”(《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十七)。从这里我们看到白居易务实的风格。

与上述务实风格似乎不同,他在《捕蝗》诗中极力主张“善政驱蝗”。白居易认为发动饥民来扑蝗无补于事,因为人力不可胜天,蝗虫永远扑不完,“一虫虽死百虫来”。唐代经常发生蝗灾,救灾的方法多种多样。开元四年,姚崇以火灭蝗,及时缓解了山东境内的灾情(《旧唐书》卷九十六《姚崇传》),可见人力扑蝗确实能够救一时之急。但在白居易看来,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应追溯问题产生的根源。蝗灾作为一种“咎征”,它产生的根本原因还是君臣失道,阴阳不和。所以推行善政才是最彻底的解决方法。由此可见,白居易“善政驱蝗”的主张,也是受阴阳五行灾异学说影响的结果。《捕蝗》诗最后表达了对唐太宗的敬仰和赞颂:“又闻贞观之初道欲昌,文皇仰天吞一蝗。一人有庆兆民赖,是岁虽蝗不为害。”诗歌的指向是非常明显的,也就是希望唐宪宗能像太宗一样,能够在灾难面前反躬自省,勇于担当。由此来看,白居易并非迂腐之徒,其借诗歌来劝诫和谏议的意图也就十分明显。

三、 文学史意义

白居易灾害诗的文学性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民本情怀的抒发。白居易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其灾害诗的基本出发点就是要反映现实。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极大的破坏,受灾最重的永远是农人,因此悯农就成为诗歌的基本主题。诗人为民请命,大声疾呼:“嗷嗷万族中,唯农最辛苦”(《夏旱》),“况当率税时,颇害农桑事”(《大水》);对农人遭灾,感同身受:“奔腾道路人,伛偻田野翁。欢呼相告报,感泣涕沾胸”(《贺雨》);面对农村凋敝景象,诗人哀叹:“雨飞蚕食千里间,不见青苗空赤土”(《捕蝗》)。这些诗歌当与《观刈麦》、《村居苦寒》、《纳粟》、《重赋》、《轻肥》等其他悯农诗相参看,可见诗人民本情怀前后贯通的一致性。

其二,切直显露的讽谏方式。白居易极力铺写百姓的深重灾难,目的不只是寄予同情,还在于通过诗歌来向当时最高统治者进谏。但他的进谏方式却与“主文谲谏”传统不完全相同,急切而直白,颇受时人批评。这当然与他的性格有关。《通鉴》载白居易因论事切直得罪宪宗:“白居易尝因论事,言‘陛下错’,上色庄而罢。”(《资治通鉴》卷二三八)表达方式之所以如此切直,是因为他希望能引起朝廷的重视,也即“欲闻之者深诫也”(《新乐府序》)。在上述诗人为民请命诗句中,我们不难感受到其内心的炽热和知无不言的激情。

其三,藉物兴寄。在灾害诗中,白居易一方面向皇帝进谏,另一方面还顺带讥讽了丑恶的小人。比如《夏旱》诗所描写的棘与茨,本是矮小多刺而成丛的灌木,要比普通禾麦更为耐旱。这原本是一种很正常的自然现象,但诗人却赋予更多内涵,借它们来讽刺现实中的小人:“悯然望岁者,出门何所睹。但见棘与茨,罗生遍场圃。恶苗承沴气,欣然得其所。”说它们是“恶苗”,其直指当道小人的意图也就十分明显。再如《大水》中的“佣舟子”,也是诗人批判的对象:“独有佣舟子,鼓枻生意气。不知万人灾,自觅锥刀利。”这里的“佣舟子”不仅是指借水灾发国难财的人,而且也直刺朝廷中只图私利的小人。从这些别有所寄的诗句中,可以看到白居易对比兴传统的继承。

正是由于上述三方面原因,白居易的灾害诗对当时及后世都产生较大影响。以《贺雨》为例,诗歌甫出,即“众口籍籍”,风行元和诗坛。此后流布更广,影响也越来越大,以至于皇帝“亲批”,而学士盛传(元稹《进诗状》,《元稹集》卷三十五)。宋初,盛行“白体”。宋僧智圆在《读白乐天集》中说:“謇谔《贺雨》诗,激切秦中吟。乐府五十章,谲谏何幽深。……所以长庆集,于今满朝野。”(《全宋诗》册三,卷一三九)其后陈岩肖在《庚溪诗说》中评价白诗:“昔人目元和《贺雨》诗为谏书,余特目此诗为心迹论也。”(蔡梦弼《杜工部草堂诗话》卷二)发展至清代,张品桢《读白乐天诗书后》还认为:“细玩乐天诗,情真语自挚。……高吟《贺雨篇》,孰是音可嗣。”(徐世昌《晚晴簃诗汇》卷一六九)由此可见,白居易灾害诗在中国诗歌史上的不凡价值。

下面来欣赏白居易的《贺雨》:

《贺雨》

皇帝嗣宝历,元和三年冬。

自冬及春暮,不雨旱爞爞。

上心念下民,惧岁成灾凶。

遂下罪己诏,殷勤告万邦。

帝曰予一人,继天承祖宗。

忧勤不遑宁,夙夜心忡忡。

元年诛刘辟,一举靖巴邛。

二年戮李錡,不战安江东。

顾惟眇眇德,遽有巍巍功。

或者天降沴,无乃儆予躬?

上思答天戒,下思致时邕。

莫如率其身,慈和与俭恭。

乃命罢进献,乃命赈饥穷。

宥死降五刑,已责宽三农。

宫女出宣徽,厩马减飞龙。

庶政靡不举,皆出自宸衷。

奔腾道路人,伛偻田野翁。

欢呼相告报,感泣涕沾胸。

顺人人心悦,先天天意从。

诏下才七日,和气生冲融。

凝为悠悠云,散作习习风。

昼夜三日雨,凄凄复蒙蒙。

万心春熙熙,百谷青芃芃。

人变愁为喜,岁易俭为丰。

乃知王者心,忧乐与众同。

皇天与后土,所感无不通。

冠佩何锵锵,将相及王公。

蹈舞呼万岁,列贺明庭中。

小臣诚愚陋,职忝金銮宫。

稽首再三拜,一言献天聪:

君以明为圣,臣以直为忠;

敢贺有其始,亦愿有其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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