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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工作要点

工作计划 2012-11-25 15: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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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推进“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稳定低生育水平,深化优质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人口计生事业。

一、坚持综合施治,完善人口计生统筹协调机制

1.继续实行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班人齐抓共管、一票否决的“三个一”领导机制,继续实行并完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党政、计生、部门“三条线”考核机制。

2.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强化部门统筹和政策统筹,促进人口与发展各要素的统筹协调。

3.按照“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标准,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投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对事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实施项目绩效考评。

4.制定今年度人口计划和2015年人口框架计划,加强实施人口规划的督促和指导,做好人口形势分析。

5.落实人口计生工作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切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社会公众人物推荐的计划生育审核工作,从严查处违法生育。

6.积极与科研机构合作,开展课题研究。抓好人口学会工作,提高人口学会会员单位和机关开展实用性课题调研的能力,及时通报人口学会活动情况和学术成果。

二、突出宣传倡导,强化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意识

7.加强人口理论教育,积极请示、协调市、县(区)党委中心组加强人口计生理论学习,市、县(区)委党校在主体培训班开设人口计生课程。

8.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扣实施“单独两孩”等时政内容,大力宣传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性,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的必要性和长期性,让群众真正理解计生政策。

9.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加大新闻舆论正面引导力度,建立完善的网上舆论信息管理机制,积极应对负面舆情突发事件。运用新兴广告宣传载体创新户外宣传,提高新闻稿件在中省媒体的上稿率。

10.深入实施人口文化建设,突出以婚育新风、打击“两非”、关爱女孩、“阳光计生”、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等为题材的重点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人口文化书屋、人口文化广场、人口文化园、计生协会会员之家等人口文化阵地的人口文化服务功能。

11.鼓励区县、开发区进行活动载体创新和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在重大节日、纪念日做好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文艺下乡活动。

今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推进“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稳定低生育水平,深化优质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人口计生事业。

一、坚持综合施治,完善人口计生统筹协调机制

1.继续实行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班人齐抓共管、一票否决的“三个一”领导机制,继续实行并完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党政、计生、部门“三条线”考核机制。

2.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强化部门统筹和政策统筹,促进人口与发展各要素的统筹协调。

3.按照“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标准,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投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对事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实施项目绩效考评。

4.制定今年度人口计划和2015年人口框架计划,加强实施人口规划的督促和指导,做好人口形势分析。

5.落实人口计生工作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切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社会公众人物推荐的计划生育审核工作,从严查处违法生育。

6.积极与科研机构合作,开展课题研究。抓好人口学会工作,提高人口学会会员单位和机关开展实用性课题调研的能力,及时通报人口学会活动情况和学术成果。

二、突出宣传倡导,强化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意识

7.加强人口理论教育,积极请示、协调市、县(区)党委中心组加强人口计生理论学习,市、县(区)委党校在主体培训班开设人口计生课程。

8.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扣实施“单独两孩”等时政内容,大力宣传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性,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的必要性和长期性,让群众真正理解计生政策。

9.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加大新闻舆论正面引导力度,建立完善的网上舆论信息管理机制,积极应对负面舆情突发事件。运用新兴广告宣传载体创新户外宣传,提高新闻稿件在中省媒体的上稿率。

10.深入实施人口文化建设,突出以婚育新风、打击“两非”、关爱女孩、“阳光计生”、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等为题材的重点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人口文化书屋、人口文化广场、人口文化园、计生协会会员之家等人口文化阵地的人口文化服务功能。

11.鼓励区县、开发区进行活动载体创新和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在重大节日、纪念日做好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文艺下乡活动。

三、加强考核评估,确保低生育水平稳定

12.规范考核指标设置,科学确定评价指标和权重,继续规范考核工作程序。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8‰以内,符合政策出生率达90%以上.

13.坚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精简人口抽样调查内容,提高调查质量,加强平时调查,注重调查结果应用。

14.加强人口计生信息化和统计业务培训,提高“一证通”技术服务信息应用平台的应用率,开展信息和统计业务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统计误差率在3%以内。

15.继续做好全员人口信息应用示范点建设,推动XX市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一证通”项目应用。做好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数据监测工作。加强人口信息共享、应用和数据引导工作。

四、夯实目标责任,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16.不断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落实人口计生综合治理部门职责,坚持定期考核,加强日常督导。

17.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继续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女学生中考降分投档、教育资助和危房改造优先补助等工作,深入推进修订村规民约促进性别平等,维护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合法权益。

18.加强对一孩性别比变化进行监测、分析、研究,适时做好引导和干预。坚持联合定期开展打击“两非”,不断强化措施,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及时曝光“两非”典型案件,继续营造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高压态势。

19.深入推行二胎全程优质服务奖励责任制,杜绝选择性别生育的现象。强化部门协作,做好出生实名登记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五、落实奖扶政策,增进计划生育家庭福祉

20.全面兑现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政策沟通,促进普惠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效对接,不断提高计生家庭优先优惠享受民生公共政策的覆盖面。

21.对落实奖励优惠政策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是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独生子女保健费、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分配中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等政策措施的落实。

22.推进计生家庭综合保险,XX区、XX县、XX县符合条件的家庭全部参保,其他区县和高新区、沣东新城至少有30%符合参保条件的计生家庭参保,提高计生家庭综合保险的社会效益。

23.落实《XX市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级投入300万元重点帮扶1000户计生家庭创业,各区县累计自主帮扶1000户。

六、实施三大工程,提供更多优质服务

24.开展第四轮“母亲健康工程”,生殖健康检查率达45%以上,患病妇女治疗率达85%以上,建立“查、防、治”长效工作机制。

25.深入开展“优生促进工程”,全面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确保全市孕检率达85%。制播孕检动漫公益广告,进一步加强孕检的阵地建设、规范操作和质量控制,提高“两项工程”信息化水平。继续开展“优孕通”和“孕事通”项目。

26.稳步推进计生服务体系改革建设步伐。按照“省级分设、市级选设、县镇整合、村级共享”的要求,积极探索卫生计生技术资源共享服务模式,保障群众享有基本生殖健康权益。

27.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和谐家园”服务品牌创建工作,拓展“和谐家园”服务品牌子项目。做好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深入开展计生特殊困难家庭体检活动,探索建立服务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新机制。深化创建国家优质服务区县活动。

28.充分发挥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职能作用。规范避孕药具管理,协助监督管理计生药械市场。做好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工作。

七、强化服务管理,全面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29.全面贯彻《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做好修订《XX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巩固和完善“一盘棋”工作格局,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30.全面启动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免费技术服务落实率达95%以上。

31.进一步健全区域协作机制、双向考核制度、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应用情况通报等制度。用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区县及乡镇(街办)应用率、网络化协作信息接收率达100%,重点对象协查信息反馈率、及时率达98%。

32. 深化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试点工作,将社区人口计生工作融入国家、省级和谐社区建设,依托社区建立完善资源共享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体系。

33.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网络、工作网络,重点在流动人口集聚区、非公有制企业、集贸市场和新经济组织中建立计生协组织。指导有条件的村(社区)组建由会员和志愿者组成的多功能社工队伍。

八、拓宽服务内容,全力创建人民满意计生

34.建好市心理健康中心。各区县要加强和完善心理健康分中心建设,有序推进街道(乡镇)心理辅导站和村(社区)心理辅导室建设。开展城六区街道(乡镇)预任心理咨询师和村(社区)心理辅导员在职教育,逐步实现心理健康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35.积极探索建立计生特殊家庭群众关怀帮扶机制,抓好生殖健康项目,扩大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试点,关怀关爱计生特殊困难家庭。

36.规范一胎生育登记、二胎审批、独生子女证办理等办证办事程序,探索开发网上预约办证、办事系统,简化资料和手续,建立健全方便群众长效机制。

37.深入开展“爱心相传·健康相伴”活动,继续在高校开展世界避孕日、艾滋病宣传、同伴教育骨干培训、性与青春健康教育等系列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生殖健康水平。

38.加快早教项目的探索和实践,研究制订符合早教项目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标准,扶持有条件的区加快早教项目发展。

九、严格依法行政,提升工作法制化水平

39.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公开人口计生政务,深入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六进”活动,提高普及率和知晓率。

40.抓好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培训,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工作程序和执法文书,严格落实政风行风评议制度、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规范征收与管理。

41.不断规范、完善县乡便民服务大厅人口计生窗口建设,建立政风行风热线、12356阳光计生热线、“双评”活动意见反馈制度,落实行风监督员制度和舆论监督制度,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和阳光计生行动。

42.完善网上公众信箱和互动平台,推进阳光维权。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强化责任追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权益。上级机关、领导批转和群众举报的信件办理结案率达到98%。解决好越级上访问题。

十、加强教育培训,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43.做好机构改革期间相关工作衔接,保证各级机构、队伍稳定并得到优化、发展,缩短过渡期,上半年完成改革任务,保持人员思想稳定和工作可持续。

44.提升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水平,分期分批培训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支持参加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做好基层技术服务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45.稳定社区计生专干和协管员队伍,完善计生专干用人机制,开展优秀村(社区)专干评选活动。

46.继续完善市、区(县)两级计生协会组织,抓好街道(乡镇)、社区(村)级计生协组织建设,确保至少有1名协会专职工作人员。扎实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

十一、抓好作风建设,全面塑造部门新形象

47.加强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实施细则的监督检查,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纠治“四风”长效机制。

48.以“五个好”、“五带头”为准则,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49.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中央颁布的各项纪律,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50.加强对重点工作、专项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工作效能的监督检查,治理“慵懒散奢浮”,坚决纠正和处理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等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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