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文网

聚文网 > 实用文 > 策划书

2022年瑞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策划书 2019-04-26 06:23:04
相关推荐

2017年瑞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2017年瑞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怎样的?那么,下面就随CN人才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答: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由市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城乡居民自愿参加,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整合而成(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

二、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筹资标准和方法、时间、地点?

答:参保对象:①户籍在瑞安的城乡居民(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对象外);②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含技校>就读、就托的非本地户籍的在校学生儿童;③由市新居民管理局根据新居民考核评分办法择优确定的500名新居民;④与我市城乡居民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常年居住在本市户口尚未迁入的配偶;⑤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瑞安籍华侨。其他非本地户籍的新居民鼓励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每人820元,其中,个人出资260元,财政补助560元,欠发达地区个人出资240元,财政补助580元;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居民其参保费按我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执行。缴费日期:2016年10月20日至12月25日,逾期原则上不予办理;缴费地点:本市居民以户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村(居) 参保,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在居住地村(居)参保。

三、哪些情况可中途参保?

答: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截止时间由市政府统一规定,逾期原则上不予补办,但以下情况可在实施年度内中途参保:(1)未参保的新入学、入托的学生儿童,在参保第一年可在当年9月份按“当年全额医保费÷12×4个月”的标准缴费后,从当年度9月1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也可选择缴纳当年度全年城乡居民医保费,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符合参保条件的复员军人、婚嫁迁入、归正人员、大学毕业生等人员可以在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医保费后,享受剩余月份城乡居民医保待遇。(3)新生儿出生当年办理瑞安市户口登记及办理参保手续后,如父母双方均有参加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则新生儿可免费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医保,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医保费;其父母任一方因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而未参加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需按规定缴纳当年参保费后,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其父母均未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不能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医保。

四、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有什么好处?

答:一是普通门诊医疗费可凭社会保障卡·市民卡或城乡居民医保卡和身份证在市内联网医疗机构直接刷卡按规定比例报销;二是参保人员一旦因病住院,可凭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在市内和浙江省内定点联网医疗机构直接刷卡报销,省内未联网或省外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提供相关资料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三是0-18周岁和60周岁以上可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18周岁—60 周岁,可享受两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

五、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有什么减免政策?

答:城乡五保户,低保家庭,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三老”人员,城乡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革命烈士的配偶、父母及18周岁以下子女和革命伤残军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珊溪水库移民人员可免费参保;新生儿出生当年办理户口登记后,如父母双方均有参加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则新生儿可免费入保,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医保费。

六、2017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答:(1)住院报销①住院报销标准采用“当年累计、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方法,医疗费用在“起付线-10000(含)”元部分:市外医院报销可报金额(下同)50%、市内三级医院65%、市内二级及相应医院70%、市内一级及相应医疗机构80%;“10000 -30000(含)元”部分:市外医院55%、市内三级医院70%、市内二级及相应医院75%、市内一级及相应医疗机构85%;“30000元以上”部分:市外医院60%、市内三级医院75%、市内二级及相应医院80%、市内一级及相应医疗机构90%。②起付标准不变,三级及相应定点医疗机构(外地定点医院起付标准视同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及相应定点医疗机构700元,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600元;年度最高限额200000元/人。③0—18岁住院待遇同普通成人住院待遇。④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需经城乡医保经办机构事先注册、转诊审批后,并在救治定点医院住院的,在限价范围内按总医疗费用(不分段)的80%报销(不分市内、外)。⑤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血友病、肺癌、胃癌、食道癌、直肠癌、结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甲亢、唇腭裂、Ⅰ型糖尿病、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20种疾病均在原有分段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⑥戈谢病、渐冻症、本丙酮尿症等3种罕见病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确定瑞安市人民医院为定点诊治医院)。(2)普通门诊报销①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每人每年最高实报100元(即年度最高限额200元,报销比例为50%)。②一级、二级及相应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年度最高限额1500元/人,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至1500元(含)以下的部分,在一级及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就诊的,报销比例为50%;在二级及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设起付标准100元(已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40%。③三级及相应定点医疗机构不实施普通门诊报销政策。(3)特殊病门诊报销恶性肿瘤、精神分裂症、慢性肾衰透析、器官移植后续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伴发的精神障碍、肺结核辅助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儿童孤独症、失代偿肝硬化、小儿脑瘫、重性精神病等13种特殊病门诊按住院政策报销。“糖尿病”特殊病种的认定只限糖尿病合并感染或心、肾、眼、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报销比例同普通住院。(4)重大疾病再报销一个医保年度内,因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医保规定补偿后,参保人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助起付标准(2017年度起付标准为3.26万)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予以保销50%。(5)取消“国家基本药物和浙江省增补的"非国家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比其他药品提高5个百分点;中医中草药报销增加20%。”待遇

2017年瑞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2017年瑞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怎样的?那么,下面就随CN人才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答: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由市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城乡居民自愿参加,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整合而成(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

二、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筹资标准和方法、时间、地点?

答:参保对象:①户籍在瑞安的城乡居民(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对象外);②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含技校>就读、就托的非本地户籍的在校学生儿童;③由市新居民管理局根据新居民考核评分办法择优确定的500名新居民;④与我市城乡居民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常年居住在本市户口尚未迁入的配偶;⑤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瑞安籍华侨。其他非本地户籍的新居民鼓励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每人820元,其中,个人出资260元,财政补助560元,欠发达地区个人出资240元,财政补助580元;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居民其参保费按我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执行。缴费日期:2016年10月20日至12月25日,逾期原则上不予办理;缴费地点:本市居民以户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村(居) 参保,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在居住地村(居)参保。

三、哪些情况可中途参保?

答: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截止时间由市政府统一规定,逾期原则上不予补办,但以下情况可在实施年度内中途参保:(1)未参保的新入学、入托的学生儿童,在参保第一年可在当年9月份按“当年全额医保费÷12×4个月”的标准缴费后,从当年度9月1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也可选择缴纳当年度全年城乡居民医保费,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符合参保条件的复员军人、婚嫁迁入、归正人员、大学毕业生等人员可以在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医保费后,享受剩余月份城乡居民医保待遇。(3)新生儿出生当年办理瑞安市户口登记及办理参保手续后,如父母双方均有参加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则新生儿可免费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医保,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医保费;其父母任一方因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而未参加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需按规定缴纳当年参保费后,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其父母均未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不能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医保。

四、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有什么好处?

答:一是普通门诊医疗费可凭社会保障卡·市民卡或城乡居民医保卡和身份证在市内联网医疗机构直接刷卡按规定比例报销;二是参保人员一旦因病住院,可凭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在市内和浙江省内定点联网医疗机构直接刷卡报销,省内未联网或省外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提供相关资料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三是0-18周岁和60周岁以上可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18周岁—60 周岁,可享受两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

五、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有什么减免政策?

答:城乡五保户,低保家庭,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三老”人员,城乡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革命烈士的配偶、父母及18周岁以下子女和革命伤残军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珊溪水库移民人员可免费参保;新生儿出生当年办理户口登记后,如父母双方均有参加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则新生儿可免费入保,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医保费。

六、2017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答:(1)住院报销①住院报销标准采用“当年累计、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方法,医疗费用在“起付线-10000(含)”元部分:市外医院报销可报金额(下同)50%、市内三级医院65%、市内二级及相应医院70%、市内一级及相应医疗机构80%;“10000 -30000(含)元”部分:市外医院55%、市内三级医院70%、市内二级及相应医院75%、市内一级及相应医疗机构85%;“30000元以上”部分:市外医院60%、市内三级医院75%、市内二级及相应医院80%、市内一级及相应医疗机构90%。②起付标准不变,三级及相应定点医疗机构(外地定点医院起付标准视同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及相应定点医疗机构700元,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600元;年度最高限额200000元/人。③0—18岁住院待遇同普通成人住院待遇。④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需经城乡医保经办机构事先注册、转诊审批后,并在救治定点医院住院的,在限价范围内按总医疗费用(不分段)的80%报销(不分市内、外)。⑤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血友病、肺癌、胃癌、食道癌、直肠癌、结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甲亢、唇腭裂、Ⅰ型糖尿病、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20种疾病均在原有分段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⑥戈谢病、渐冻症、本丙酮尿症等3种罕见病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确定瑞安市人民医院为定点诊治医院)。(2)普通门诊报销①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每人每年最高实报100元(即年度最高限额200元,报销比例为50%)。②一级、二级及相应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年度最高限额1500元/人,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至1500元(含)以下的部分,在一级及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就诊的,报销比例为50%;在二级及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设起付标准100元(已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40%。③三级及相应定点医疗机构不实施普通门诊报销政策。(3)特殊病门诊报销恶性肿瘤、精神分裂症、慢性肾衰透析、器官移植后续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伴发的精神障碍、肺结核辅助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儿童孤独症、失代偿肝硬化、小儿脑瘫、重性精神病等13种特殊病门诊按住院政策报销。“糖尿病”特殊病种的认定只限糖尿病合并感染或心、肾、眼、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报销比例同普通住院。(4)重大疾病再报销一个医保年度内,因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医保规定补偿后,参保人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助起付标准(2017年度起付标准为3.26万)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予以保销50%。(5)取消“国家基本药物和浙江省增补的"非国家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比其他药品提高5个百分点;中医中草药报销增加20%。”待遇

七、瑞安市人民医院、中医院门诊可以报销吗?

答:鼓励参保人员“小病进社区,大病到医院”,缓解广大参保群众“就医难,看病贵”的问题。目前市内大医院人满为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已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价),能大大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因此市人民医院、中医院普通门诊不能报销(除急救病种门诊急诊和特殊病门诊外)。

八、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医院就诊吗?

答:目前已通过验收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有66家(具体名单见第十八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到相应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同时鼓励先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享受更高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使参保人员得到更多的实惠。

九、参保人员在市内或在省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应注意什么?

答: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可凭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在市内和浙江省内定点联网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直接刷卡结报;未办理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可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卡和身份证(儿童未发身份证的,可带户口簿)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直接刷卡结报;到省内未联网或省外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的可提供住院票据原件、出院费用清单(含用药明细、检查化验明细等)、出院记录、身份证及户籍本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市民卡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卡、有关证明资料等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审核报销。特别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特殊原因按自费性质出院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十、在外地就医有什么规定,是否需要转院申报?

答:严禁小病大医,如确需转上级医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可至外地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需转院审批手续,按市外医院住院报销政策执行。必须注意的是出院结算时应向院方索取当地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或定点文件)、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汇总清单(含药物明细、检查明细等)、出院小结等。除急救外,对擅自在非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者不予报销。

十一、报销时间如何规定?

答:享受时间:2017年 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办理核销时限放宽到2018年3月31日。

十二、哪些费用不属于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答:下列情况不列入报销范围:(1)在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外的医疗费用;(2)在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除外)发生的医疗费用;(3)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4)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5)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6)在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就医的医疗费用;(7)基本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十三、、参保人员义务和违反规定者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员要按时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自觉遵守城乡居民医保各项管理制度。对报销中有弄虚作假(如利用假发票、伪造医学文书等手段进行骗取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等)、虚报冒领行为的参保人员,取消当年度报销资格,追回报销金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四、已经参加其它医疗保险的人员,是否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答: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险的人员不能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加商业保险除外)。

十五、特殊病种门诊在哪些医院就诊可以报销?

答:在瑞安市人民医院、瑞安市中医院、瑞安市人民医院红十字分院、瑞安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瑞安市第二人民医院、瑞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瑞安市第五人民医院、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莘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陶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湖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市外二级以上医院就诊可以报销,其他医院就诊不予报销。

十六、如何联系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

答:市城乡居民医保办公室地址:瑞安市公共卫生中心三楼(瑞湖路333号),约3个月后搬迁至瑞安市财政大楼一楼(拱瑞山路6号)。咨询电话:综合科65811820、65812820(传真),审核科 65068709,财务科65851958,信息科65813279。下设结报中心和四个片区结报点:(1)结报中心:位于瑞安市公共卫生中心2楼,约3个月后搬迁至瑞安市财政大楼一楼(拱瑞山路6号),负责塘下镇、玉海街道、仙降街道、飞云街道、南滨街道的参保群众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手工结报任务,咨询电话:65358992、65120151、65568099、65813279、65068707。(2)结报分中心:位于瑞安市虹桥北路虹桥大厦19楼,约3个月后搬迁至瑞安市财政大楼一楼(拱瑞山路6号),负责安阳街道、锦湖街道、东山街道、上望街道、莘塍街道、汀田街道的参保群众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手工结报任务,咨询电话:66817861、66817862。(3)片区结报点:马屿结报点(设在马屿社保所),电话65776911;陶山结报点(设在陶山社保所),电话65467575;湖岭结报点(设在湖岭社保所),电话65490059;高楼结报点(设在高楼社保所),电话65998771。

十八、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市内三级医院:瑞安市人民医院、瑞安市中医院。

(2)市内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瑞安市人民医院红十字分院、瑞安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瑞安市第二人民医院、瑞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瑞安市第五人民医院、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

(3)市内一级及相应医疗机构:莘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陶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湖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阳街道瑞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玉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锦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塘下镇塘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塘下镇罗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塘下镇鲍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塘下镇场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瑞安海安卫生院、塘下镇韩田社区卫生服务站、汀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瑞安董田卫生院、瑞安碧山卫生院、瑞安云周卫生院、瑞安阁巷卫生院、瑞安林垟卫生院、仙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马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锦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潘岱分中心、、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麂分中心、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龙分中心、陶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谷分中心、陶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桐浦分中心、湖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永安分中心、湖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潮基分中心、湖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桂峰分中心、湖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川分中心、湖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鹿木分中心、湖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芳庄分中心、湖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林溪分中心、马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曹村分中心、马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梅屿分中心、马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顺泰分中心、马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南分中心、高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楼分中心、高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营前分中心、高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岩分中心、高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阳坑分中心、高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益分中心、高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枫岭分中心、瑞安瑞生微创外科医院、瑞安王华骨伤医院、瑞安康明眼科门诊部、瑞安云江中医医院、瑞安薪堂中医医院、瑞安九龙医院、瑞安友谊中西医结合医院、瑞安市同济门诊部、瑞安同仁综合门诊部、瑞安冠金口腔科门诊部。

(4)市外医疗机构:温州市瓯海区瞿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外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内容
拓展阅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