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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年度劳动保障事务工作总结范文

年度总结 2008-07-06 09: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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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年度劳动保障事务工作总结范文一: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十个全覆盖”工程,积极响应上级部门“服务群众保民生、服务基层保稳定”的号召,以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促进就业、再就业为重点,举全所之力,努力完成劳动保障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层基础工作

自铁西街道成立开始,劳动保障所也相即成立,并有固定办公场所,办公条件符合工作需要,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一年来在花园社区推行“24小时阳光服务”工程,为居民办好事200余件;在泰和社区创建了“14598”—“有事我就帮”服务模式,夯实了各项服务职能,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圈,全方位为居民提供各种服务;全年无服务质量投诉;各项制度健全并上墙;配齐电脑、橱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按编制配齐兼职人员,并能正常开展工作;每月通过上报信息的形式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问题不仅关系到劳动者自身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发挥开拓创新精神,努力完成就业服务工作,以多形式、多渠道帮助辖区失业人员实现就业。为促进未就业群体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充分利用县人力资源市场这个平台,通过就业局每月18日的人力资源市场交流日,利用城区就业基地优势,定期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各类大型现场招聘会,我所安排专人亲自带队到招聘会现场参加应聘,并在现场进行就业指导。一年来共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4次现场招聘会,发放招聘宣传单10800份,有56家企业进场招聘,共提供了102个工种,239个岗位供失业人员挑选,进场求职者达到880多人,现场达成求职意向约有654人。

街道年度劳动保障事务工作总结范文一: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十个全覆盖”工程,积极响应上级部门“服务群众保民生、服务基层保稳定”的号召,以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促进就业、再就业为重点,举全所之力,努力完成劳动保障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层基础工作

自铁西街道成立开始,劳动保障所也相即成立,并有固定办公场所,办公条件符合工作需要,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一年来在花园社区推行“24小时阳光服务”工程,为居民办好事200余件;在泰和社区创建了“14598”—“有事我就帮”服务模式,夯实了各项服务职能,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圈,全方位为居民提供各种服务;全年无服务质量投诉;各项制度健全并上墙;配齐电脑、橱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按编制配齐兼职人员,并能正常开展工作;每月通过上报信息的形式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问题不仅关系到劳动者自身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发挥开拓创新精神,努力完成就业服务工作,以多形式、多渠道帮助辖区失业人员实现就业。为促进未就业群体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充分利用县人力资源市场这个平台,通过就业局每月18日的人力资源市场交流日,利用城区就业基地优势,定期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各类大型现场招聘会,我所安排专人亲自带队到招聘会现场参加应聘,并在现场进行就业指导。一年来共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4次现场招聘会,发放招聘宣传单10800份,有56家企业进场招聘,共提供了102个工种,239个岗位供失业人员挑选,进场求职者达到880多人,现场达成求职意向约有654人。

三、落实就近就地就业政策

贯彻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加大再就业帮扶力度,特别是帮扶“4050”人员、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力度。今年开发了公益性岗位76人,重点安置“4050”人员、城市低保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协助安置120名困难高校毕业生到XX县公安局、法院、检查院从事辅警工作,实现了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贯彻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加大再就业帮扶力度,特别是帮扶“4050”人员、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力度。今年为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困难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368本,并为他们提供生活、医保、社保等方面的帮助。为419名附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了养老保险补贴。

四、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

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除让他们充分享受国家给予的再就业优惠政策,还要帮助他们解决资金等困难。今年为5名二次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协助办理小额担保贷款25万元,实现了以创业带动就业。同时帮助部分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就业。

五、健全劳动保障体系

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方面,为提高辖区民众对城镇医疗保险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在人流集中地、社区广场、小区大门等悬挂横幅标语58条,发放宣传单16000份,同时利用社区的电子滚动屏、飞信平台为辖区居民宣传城镇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报销手续等,为加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方便天义城区城镇居民参保缴费,今年继续设金宇社区为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办理处,按上级业务局要求,已完成参保缴费5235人,其中续保4856人,新增参保679人。

今年5月份为辖区居民办理社会保障卡4298人,并及时发放到位。

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新农合宣传筹资工作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新农合参合资金的收缴工作,我们发放宣传单23000份,充分利用了社区的电子滚动屏,宣传有关新农合方面的政策、办理流程等,农民知晓率达到100%,同时,在两个农村社区都设立征收点,到2018年11月中旬已完成参合人数6578人,参合率达97%,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到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我们尽最大努力,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按规定早参保、勤续保,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前提下,争取做到应保尽保、不停不断。到2018年末,已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675人,其中60周岁以上领待遇人员933 人,参保缴费人员1742人,待遇发放率100%;年末新参保人员、领取待遇人员数据入库率达到100%以上,缴费人员数据入库率达到100%以上;按时上报新增和死亡领取待遇人员名单,准确及时向符合发放条件的参保人发放养老金;及时整理参保缴费人员档案;按时登记财务账簿、装订账务凭证、并将上年度参保人员收费存根及上缴凭证按要求及时送交了上级业务局;收缴基金及时存入基金专户,并按规定时间缴存县财政专户;按县社保局规定及时完成了其他工作任务。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市被征地农牧民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统计了凡2014年1月以前已被当地政府统一征地后,剩余土地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16周岁以上的农民 5592人。今年以为附合条件的1078人被征地农民办理了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审批手续。

八、就业培训工作有序进行

培训是促进就业的有效方式,我们特别注重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在县就业局的指导下,为推进家庭服务业进社区试点工作,在兴隆社区组织110名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月嫂和面点职业技能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了他们的就业本领和就业信心,对经过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我们积极为其介绍工作和鼓励他们自谋职业。

协助XX县万达驾校和宁职驾校办理驾驶员培训160人,提高了这些人员的驾驶本领。

九、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

规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包片儿管理、分工负责,在完成社区安排部署的专项工作前提下,服从街道、社区的其他工作安排,定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工作制,充分发挥他们信息传达员作用。

十、抓好劳动维权、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推进劳动关系基础工作,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主动检查本辖区内用工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每年由分管领导带队至少检查3次;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处辖区内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100%;积极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处理劳资纠纷的突发性事件达100%;积极配合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案件,积极协助对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等欠薪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查处;积极配合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和劳动 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按月检查企业工资发放台帐,实行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业务学习,努力勤奋工作,发扬开拓创新精神、增强服务意识,虚心接受社区居民的批评和合理化建议,切实为居民办实事、做好事,争取把劳动保障工作在现有的基础上做得更好。

街道年度劳动保障事务工作总结范文二:

街道民政工作,在党工委、办事处XX县民政局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有关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救济救助、城乡低保户核查,努力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安排和实施,切实为辖区困难家庭、低保户、残疾人办实事,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现将2018年民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低保工作

去年年末新增城乡低保户123户,今年1月份开始享受低保并按月领取低保金。7月份,国家审计署太原办在审计中发现我市存在在职和退休公职人员、财政供养人员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情况,我街有34人,经核实后,相关证明材料已上报县民政局。2—11月份,比对自治区机动车信息系统、住房公积金系统、房产信息系统,有20户超出最低保障标准,同月停发保障金。2018年1月-12月发放城镇月保障金合计9518280元,1-4季度农村保障金400652元。为京北、五间房两个农村社区30户居民发放临时困难生活补助10000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经费16000元。

二、医疗救助工作

为辖区52户大病困难居民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29263元。

三、残疾人工作

5月17日(第二十五个助残日)慰问3户残疾人家庭,发放慰问金1500元。8月份组织居民参加在市新城小广场“斯达克-世界从此欢声笑语”项目助听器验配活动;10月9日,在县政府二楼协助县残疾为辖区残疾人办理残疾证。发放残疾人居家托养费12600元,残疾人一级护理、燃油、困难补助费共13903元。

四、社会事务工作

清明节期间,街道领导与机关干部下到社区,与居民一起参与防火工作。避免了山地火灾的发生。新申请孤儿1人,1-4季度发放孤儿育养补助资金47250元,发放“三无”分散困难补助资金139776元。为191位老人办理了老年优待证,新增80岁以上老人21名,为202名80岁以上老人发放津贴248100元。

五、优抚工作

全年共发放优抚费262892元。优抚军人零药费17200元,辖区15名现役义务兵优待金186442.5元。14名退役军人安置费627405元。

六、红十字会工作

为响XX县红十字会关于在全县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街道广泛动员辖区干部和居民,共捐款5094元。

街道年度劳动保障事务工作总结范文三:

今年以来,我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推动了我区民政事业的发展。经过努力,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各项业务协调发展,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我区顺利蝉联第七届“省级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婚姻登记中心荣获“福建省工人先锋号”;在全市民政系统绩效考评中荣获二等奖。

一、顺利完成2018年各项工作

(一)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1、实施阳光操作,全面清查城乡低保。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在城乡低保工作中,着重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调查、评审、审批及低保金发放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截至11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共计1968户3135人,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025.99万元,月人均补差达302.08元;享受城镇“三无”人员待遇142户142人,共发放金额76.84万元;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共计3403户7491人,共发放农村低保金1238.87万元,月人均补差达144.39元;农村五保户675人,其中分散供养597人,集中供养78人,共发放五保金392.07万元。动态调整1-11月取消城镇低保对象165户317人,其中转入城镇“三无”对象142户142人,新增57户102人;取消农村低保184户547人,新增303户704人。取消五保对象71人,新增59人。下半年我区救助申请家庭核对平台建立后,我区充分发挥其功能,对城乡低保对象和享受廉租房的低收入对象进行核对。

2、进一步规范农村敬老院管理。指导乡镇敬老院制定了岗位职责、财务制度、安全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为深刻汲取河南省XX市XX县康乐园老年公寓“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6月3日起,由我局牵头联合区消防大队、区药食监局、区卫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四个检查小组,对我区辖区内的19个养老院、福利院逐一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在全区进行了通报,要求乡敬老院对照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3、实施新型的医疗救助制度。在以“五位一体”综合救助为原则的基础上,采取对城乡患重病人员住院、门诊和城乡特殊人群参保参合的方式实施医疗救助。一是资助城乡低保人员参保参合。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6780人136.4万元。二是对城乡患有重病的人员住院救助2214人次342.54万元,门诊救助10317人次56.46万元,三是对我区重度残疾人员实施补助,前3季度发放城市重度残疾补助54.31万元,农村重度残疾补助120.15万元,惠及城乡重度残疾人3881人,其中城镇1207人、农村2674人。

4、加大对困难群众的 “救、急、难”救助。对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保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其中的困难对象符合低保的给予积极纳入低保享受范畴,并进一步建议上报住房、教育等救助措施;1-11月累计救助困难家庭202户202人,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5.20万元。区慈善总会也发放救助金185.636万元。

(二)突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提升灾害应急救助能力

1、及时核查灾情,妥善安置灾民生活。一是进一步加大灾害核查力度,实行随报随查,确保各类灾害信息的准确上报,妥善处理。截止11月我区农房发生火灾、冰雹、暴雨等灾害30起,我局及时发放发放棉被等物资保障受灾户基本生活,同时积极协调南平人保公司做好农房灾害理赔工作,协调农房保险理赔金额计87.075万元。二是主动应对,全面做好防灾救灾各项准备。是针对汛期易发的暴雨洪涝、台风等灾害,我区认真做好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点及时纳入群测群防或专业监测体系,采取措施及时治理。同时我区加大了对各乡镇(街道)的应急预案和演练检查力度,对避灾场所通道、各类消防设施、水电管线等进行重点安全隐患排查。

2、加快自然灾害避灾点和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步伐。按照实用原则,上报大横镇葫芦坵、西芹镇长建、峡阳镇大埂、南山镇大坝、洋后镇洋后村等5个避灾点为示范避灾点。为做好5个示范避灾点建设工作,我局与乡镇、村分别签订避灾点建设项目承诺书,从建设时限、资金筹措、物资配备、管理办法等方面规范建设内容。现5个避灾点已完成指示牌、功能分区、制度建设、物资配备(部分)等工作。以此为契机,我局要求全区避灾点今后几年按照省上要求完成规范建设工作,做到交通顺畅、标志明白、制度完备、物资充足,确保灾害发生时候受灾群众可以入住避灾,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目前我区新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已建成,正在进行简单装修后就可启用。

(三)突出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1、增强军民团结,创新双拥工作。一是做好我区双拥工作,春节和“八一”期间走访了驻区的7个部队、重点优抚对象、参战和农村籍60岁退役士兵,向烈军属发放年画7000张,慰问驻军金额12.3万元,慰问了重点优抚对象748人,发放慰问金22.4万元,慰问重点特困优抚对象18户,共发放慰问金1万元。“9.3”抗战纪念日前夕,为我区的6个抗战老兵送去纪念章和3万元慰问金。二是对在部队服现役期间立功受奖的军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共对86人发放奖励金84865元。三是我区顺利蝉联新一届“双拥模范城”的荣誉称号。抓住创模工作契机,落实好优抚安置各项政策,做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优抚对象数据的自查核查工作,全面排查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保护情况,深入做好参战退役人员信访和维稳工作,认真完成复退军人接收安置任务。四是组织开展了全国第二个烈士公祭日活动。

2、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各类抚恤金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共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金共计205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499万元,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达上年度农民纯收入100%,城镇义务兵家属优抚标准达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40%。今年冬季共接收退役士兵217人,就业安置1人,领取地方性经济补助218人。

3、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全面铺开,与医院实行了即时结算。为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大病救助50人次,金额2.5万元,为303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每人180元的门诊补助费计545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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