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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农民夜校”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2020-03-05 06: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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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农民夜校”工作计划(一)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办“农民夜校”的通知》(川组通〔20xx〕89号)及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中共遂宁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开办“农民夜校”工作方案的通知》(遂组通〔20xx〕204号)精神,结合射洪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开办“农民夜校”。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四好村”创建活动,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开办“农民夜校”,2017年1月底实现“一村一夜校”目标。通过开办“农民夜校”,进一步丰富我县农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为建设县域经济排头兵、工业强市主力军、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凝聚强大合力。

二、工作要求

“农民夜校”建设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共同负责全县面上统筹,各乡镇(街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县80个贫困村“农民夜校”在今年11月底前全部启动建设,12月底前全面开班授课;非贫困村“农民夜校”在2017年1月底前全面开班授课。

(一)建设标准。“农民夜校”要坚持有教学场地、有学校标识、有管理人员、有施教设备、有师资配备、有教学教材、有运行机制、有学习活动“八有”建设标准。原则上,每所“农民夜校”都要有一个不少于90平方米的教学活动场地、一套运转正常的远程课件收视系统、一套满足正常教学活动需要的教学用具、一批开展文体活动必需的设施装备。

(二)硬件配置。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为主,统筹整合村级学校、民俗文化院坝、农家书屋、居民院落等场地资源,在合理功能化布局的基础上,全力保障“农民夜校”教育教学活动场地。同时,充分利用现有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设施、乡村广播,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高清电视机、投影仪、LED显示屏等设备,创优“农民夜校”教学条件。

(三)机构设置。“农民夜校”管理机构原则上由1名负责人、1名以上具体管理人员组成。贫困村“农民夜校”由驻村工作组组长或第一书记为负责人,非贫困村“农民夜校”由村党组织书记为负责人,重点从大学生村官、村级后备干部、优秀党员至少确定1名政治坚定、业务熟练、群众信服的人员负责“农民夜校”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四)师资配备。主要从领导干部、技术专家、学校教师、致富能人等人员中择优聘请“农民夜校”专兼职教师,确保每所“农民夜校”至少有6名相对固定、素质较高的教师。以乡镇为单位,要建立“农民夜校”师资库,对热门课程和急需紧缺教师实行联聘联用,统筹聘用,打捆使用。各级党组织书记、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驻村帮扶工作组干部和第一书记要带头上讲台,并定期组织各级党员教育师资库教师送教下基层,多渠道满足“农民夜校”师资需要。

(五)教材设置。坚持“系列化立题、项目化运作、社会化协作”教材开发机制,围绕道德法治、基层治理、文明新风、感恩教育等公共科目,重点抓好政策法规、公共知识、农业技术和先进典型等类别教材建设。建立县乡两级教材资源库和共享平台,确保20xx年底,县级教材资源库纸质教材不少于50种,音像教材不少于20小时;乡(镇)级教材资源库纸质教材不少于20种。当前,要重点围绕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本地脱贫规划和群众实际需要,优先配好脱贫攻坚专门师资,大力开发脱贫攻坚专用教材,切实满足贫困群众脱贫致富需要。

(六)教学方式。按照“需求导向、分类施教、注重实效”原则,每年对农村群众进行全覆盖培训,贫困村夜校要对贫困群众开展针对性强的脱贫培训,确保有条件的贫困户普遍掌握1至2项实用技能。结合群众素质、农时农事、民族民俗等实际,灵活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分组讨论等方式开展教学,对外出务工、居住分散、文化程度较低的群众采取远程教学、上门送学、结对帮学等办法,不断提高群众参学率和满意度。贫困村“农民夜校”要更加注重学用结合,采取体验教学、实践锻炼、先学带后学等方式促进贫困群众学以致用,引导大家将学习成果体现在转变观念、移风易俗、发家致富上。

(七)管理机制。立足“因材施教、务求实效”原则,建立健全培训需求调研、培训信息预告、培训学时管理、培训效果评估等制度,原则上每所“农民夜校”平均每月开展集中学习2至3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建立健全“农民夜校”学校建设、教学培训、活动开展、日常管理等工作台账,不断提高“农民夜校”教学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农民夜校”建设职责,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向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上报建设情况,定期督促检查。大力宣传开办“农民夜校”的重大意义、工作措施和学用成果,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适时开展现场观摩交流和示范夜校评选活动,总结推广各地的典型经验,特别要注重总结宣传利用夜校服务脱贫攻坚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推动“农民夜校”建设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加强统筹结合。各乡镇(街道)要把“农民夜校”建设与“四好村”建设统筹结合,作为评选“四好村”的必备条件,要协同科技、教育、文化、卫计等部门与“农民夜校”开展对口帮扶,配合党员教育“三学院三基地”、党校等机构与基层“农民夜校”结对共建;要结合领导干部“走基层”活动和脱贫帮扶,经常深入脱贫攻坚联系村“农民夜校”调研指导、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农民夜校”办学水平。

(三)加强经费保障。将“农民夜校”建设经费纳入县级财政保障,在村级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中安排资金用于“农民夜校”日常开支。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支持“农民夜校”阵地建设,协调农业技术、乡村旅游、劳务开发、农村电商等培训项目和师资力量向“农民夜校”倾斜,统筹抓好农业、畜牧、林业、水产等专用教材建设,更好更高效地服务农民脱贫致富。

(四)加强督查检查。将“农民夜校”工作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考核内容,贫困村“农民夜校”工作同时纳入乡镇“五个一”帮扶力量考核内容。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五个一”帮扶力量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对“农民夜校”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暗访。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抓好抓实“农民夜校”建设工作,如发现工作推进不力、建设进度迟缓等情形,将从严追究问责。

各乡镇(街道)请于11月22日前将贫困村“农民夜校”的具体建设方案及建设推进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农办,非贫困村“农民夜校”的具体建设方案及建设推进情况于11月25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农办。

开办“农民夜校”工作计划(一)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办“农民夜校”的通知》(川组通〔20xx〕89号)及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中共遂宁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开办“农民夜校”工作方案的通知》(遂组通〔20xx〕204号)精神,结合射洪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开办“农民夜校”。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四好村”创建活动,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开办“农民夜校”,2017年1月底实现“一村一夜校”目标。通过开办“农民夜校”,进一步丰富我县农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为建设县域经济排头兵、工业强市主力军、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凝聚强大合力。

二、工作要求

“农民夜校”建设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共同负责全县面上统筹,各乡镇(街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县80个贫困村“农民夜校”在今年11月底前全部启动建设,12月底前全面开班授课;非贫困村“农民夜校”在2017年1月底前全面开班授课。

(一)建设标准。“农民夜校”要坚持有教学场地、有学校标识、有管理人员、有施教设备、有师资配备、有教学教材、有运行机制、有学习活动“八有”建设标准。原则上,每所“农民夜校”都要有一个不少于90平方米的教学活动场地、一套运转正常的远程课件收视系统、一套满足正常教学活动需要的教学用具、一批开展文体活动必需的设施装备。

(二)硬件配置。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为主,统筹整合村级学校、民俗文化院坝、农家书屋、居民院落等场地资源,在合理功能化布局的基础上,全力保障“农民夜校”教育教学活动场地。同时,充分利用现有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设施、乡村广播,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高清电视机、投影仪、LED显示屏等设备,创优“农民夜校”教学条件。

(三)机构设置。“农民夜校”管理机构原则上由1名负责人、1名以上具体管理人员组成。贫困村“农民夜校”由驻村工作组组长或第一书记为负责人,非贫困村“农民夜校”由村党组织书记为负责人,重点从大学生村官、村级后备干部、优秀党员至少确定1名政治坚定、业务熟练、群众信服的人员负责“农民夜校”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四)师资配备。主要从领导干部、技术专家、学校教师、致富能人等人员中择优聘请“农民夜校”专兼职教师,确保每所“农民夜校”至少有6名相对固定、素质较高的教师。以乡镇为单位,要建立“农民夜校”师资库,对热门课程和急需紧缺教师实行联聘联用,统筹聘用,打捆使用。各级党组织书记、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驻村帮扶工作组干部和第一书记要带头上讲台,并定期组织各级党员教育师资库教师送教下基层,多渠道满足“农民夜校”师资需要。

(五)教材设置。坚持“系列化立题、项目化运作、社会化协作”教材开发机制,围绕道德法治、基层治理、文明新风、感恩教育等公共科目,重点抓好政策法规、公共知识、农业技术和先进典型等类别教材建设。建立县乡两级教材资源库和共享平台,确保20xx年底,县级教材资源库纸质教材不少于50种,音像教材不少于20小时;乡(镇)级教材资源库纸质教材不少于20种。当前,要重点围绕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本地脱贫规划和群众实际需要,优先配好脱贫攻坚专门师资,大力开发脱贫攻坚专用教材,切实满足贫困群众脱贫致富需要。

(六)教学方式。按照“需求导向、分类施教、注重实效”原则,每年对农村群众进行全覆盖培训,贫困村夜校要对贫困群众开展针对性强的脱贫培训,确保有条件的贫困户普遍掌握1至2项实用技能。结合群众素质、农时农事、民族民俗等实际,灵活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分组讨论等方式开展教学,对外出务工、居住分散、文化程度较低的群众采取远程教学、上门送学、结对帮学等办法,不断提高群众参学率和满意度。贫困村“农民夜校”要更加注重学用结合,采取体验教学、实践锻炼、先学带后学等方式促进贫困群众学以致用,引导大家将学习成果体现在转变观念、移风易俗、发家致富上。

(七)管理机制。立足“因材施教、务求实效”原则,建立健全培训需求调研、培训信息预告、培训学时管理、培训效果评估等制度,原则上每所“农民夜校”平均每月开展集中学习2至3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建立健全“农民夜校”学校建设、教学培训、活动开展、日常管理等工作台账,不断提高“农民夜校”教学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农民夜校”建设职责,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向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上报建设情况,定期督促检查。大力宣传开办“农民夜校”的重大意义、工作措施和学用成果,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适时开展现场观摩交流和示范夜校评选活动,总结推广各地的典型经验,特别要注重总结宣传利用夜校服务脱贫攻坚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推动“农民夜校”建设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加强统筹结合。各乡镇(街道)要把“农民夜校”建设与“四好村”建设统筹结合,作为评选“四好村”的必备条件,要协同科技、教育、文化、卫计等部门与“农民夜校”开展对口帮扶,配合党员教育“三学院三基地”、党校等机构与基层“农民夜校”结对共建;要结合领导干部“走基层”活动和脱贫帮扶,经常深入脱贫攻坚联系村“农民夜校”调研指导、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农民夜校”办学水平。

(三)加强经费保障。将“农民夜校”建设经费纳入县级财政保障,在村级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中安排资金用于“农民夜校”日常开支。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支持“农民夜校”阵地建设,协调农业技术、乡村旅游、劳务开发、农村电商等培训项目和师资力量向“农民夜校”倾斜,统筹抓好农业、畜牧、林业、水产等专用教材建设,更好更高效地服务农民脱贫致富。

(四)加强督查检查。将“农民夜校”工作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考核内容,贫困村“农民夜校”工作同时纳入乡镇“五个一”帮扶力量考核内容。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五个一”帮扶力量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对“农民夜校”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暗访。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抓好抓实“农民夜校”建设工作,如发现工作推进不力、建设进度迟缓等情形,将从严追究问责。

各乡镇(街道)请于11月22日前将贫困村“农民夜校”的具体建设方案及建设推进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农办,非贫困村“农民夜校”的具体建设方案及建设推进情况于11月25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农办。

开办“农民夜校”工作计划(二)

为切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根据仁怀市委书记张翊皓同志在市委农村工作会上关于开办农民夜校的要求,喜头镇结合实际情况,迅速启动了农民夜校建设工作,截止目前已经实现了六村一社区的全面覆盖,为切实服务农民群众搭建了平台,夯实了基础。

一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该镇党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结合教学活动,书记亲自安排部署,检查落实。

二是制定方案,明确标准。由党委书记牵头,召开创办农民夜校专题大会,共同学习文件精神,并在会上明确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到个人,实行专人负责制;会议制定并宣读了培训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对农民夜校的管理起到了规范作用。

三是齐抓共管,统筹部署。各部门分工协作,从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加大了对法律法规、公民道德、惠民政策、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农村适用技术等宣传培训力度。

四是强化调度,整体推进。通过前期一系列紧锣密鼓的准备工作,农民夜校已经成功在各村居创办完毕,党委政府多次深入各村督促指导工作,并对村居课件设计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确保当前工作能够更进一步的提高。

截止5月17日止,该镇已创办农民夜校7所,并挑选优秀干部到村进行授课,各村(社区)结合农事活动,合理安排学习时间,重点围绕农民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惠农知识宣传、禁毒禁赌宣传、种养殖技术培训等。全镇7所农民夜校共开展培训学习活动30余场次,参加培训人数近千人,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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