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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查报告(通用5篇)

工作计划 2009-12-25 17: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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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查报告(通用5篇)

时间飞快,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取得了成绩,也存在着问题,需要认真地为此写一份自查报告。那么好的自查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自查报告(通用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1

依据xx教育局后管中心通知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我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于近日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一、检查配餐食谱

检查本周食谱中是否含有严禁采购的食品及原材料:

1、四季豆

2、各种豆角

3、鲜黄花菜

4、苦杏仁、竹笋及其制品、木薯及木薯制品

5、野生蘑菇

6、苦味的瓠子(葫芦)

7、韭菜

8、河豚鱼

9、毒蕈

检查本周食谱中是否有自行加工豆浆、冷荤凉拌菜、咸菜、直接入口生菜食品(配菜也不可以)经查,本周食谱均无以上食品。

二、配餐自查

每天对送到学校的配餐小样进行检查,检查配餐是否与菜谱一致,配餐中是否有各种严禁使用的食品及原材料。截至自查报告上报之日,未发现问题。

三、与配餐企业沟通,传达局后管中心通知要求

接到局后管中心通知后,立即联系配餐企业,传达局后管中心通知要求,要求配餐企业做到以下三点

(一)其严禁采购的食品及原材料:

1、发芽和青皮马铃薯

2、四季豆

3、各种豆角

4、鲜黄花菜

5、苦杏仁、竹笋及其制品、木薯及木薯制品

6、散装食用油

7、野生蘑菇

8、苦味的瓠子(葫芦)

9、韭菜

10、河豚鱼

11、毒蕈

(二)禁止自行加工豆浆、冷荤凉拌菜、咸菜、不提供直接入口生菜食品(配菜也不可以)

(三)禁止使用腐烂变质食品及原材料

四、做好配餐企业检查工作

近期与配餐企业联系,到配餐企业现场进行检查,检查配餐食品及原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检查其是否使用禁用的食品及原材料。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2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xx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xx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

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

三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

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

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四、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五、多举并措,力争实效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做到及时报告,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市场查处力度。县屠宰办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今年以来,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含瘦肉精残留猪肉、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同时,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也在下一步规划之中。

六、扩大宣传,普及认识

为了做好肉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县商务局以今年“食品安全年”为契机,组织县屠宰办执法大队成员,在县城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拉跨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对“瘦肉精”等一些最新检测设备相对缺失。目前,乡镇未建设屠宰厂,私屠滥宰的局面还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对乡镇肉品监管的难度增大、监测难。乡镇屠宰户以人工屠宰为主,屠宰工具、方式都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八、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县城的执法力度。

2、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把解决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的各项措施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通用5篇)

时间飞快,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取得了成绩,也存在着问题,需要认真地为此写一份自查报告。那么好的自查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自查报告(通用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1

依据xx教育局后管中心通知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我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于近日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一、检查配餐食谱

检查本周食谱中是否含有严禁采购的食品及原材料:

1、四季豆

2、各种豆角

3、鲜黄花菜

4、苦杏仁、竹笋及其制品、木薯及木薯制品

5、野生蘑菇

6、苦味的瓠子(葫芦)

7、韭菜

8、河豚鱼

9、毒蕈

检查本周食谱中是否有自行加工豆浆、冷荤凉拌菜、咸菜、直接入口生菜食品(配菜也不可以)经查,本周食谱均无以上食品。

二、配餐自查

每天对送到学校的配餐小样进行检查,检查配餐是否与菜谱一致,配餐中是否有各种严禁使用的食品及原材料。截至自查报告上报之日,未发现问题。

三、与配餐企业沟通,传达局后管中心通知要求

接到局后管中心通知后,立即联系配餐企业,传达局后管中心通知要求,要求配餐企业做到以下三点

(一)其严禁采购的食品及原材料:

1、发芽和青皮马铃薯

2、四季豆

3、各种豆角

4、鲜黄花菜

5、苦杏仁、竹笋及其制品、木薯及木薯制品

6、散装食用油

7、野生蘑菇

8、苦味的瓠子(葫芦)

9、韭菜

10、河豚鱼

11、毒蕈

(二)禁止自行加工豆浆、冷荤凉拌菜、咸菜、不提供直接入口生菜食品(配菜也不可以)

(三)禁止使用腐烂变质食品及原材料

四、做好配餐企业检查工作

近期与配餐企业联系,到配餐企业现场进行检查,检查配餐食品及原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检查其是否使用禁用的食品及原材料。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2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xx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xx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

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

三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

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

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四、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五、多举并措,力争实效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做到及时报告,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市场查处力度。县屠宰办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今年以来,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含瘦肉精残留猪肉、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同时,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也在下一步规划之中。

六、扩大宣传,普及认识

为了做好肉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县商务局以今年“食品安全年”为契机,组织县屠宰办执法大队成员,在县城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拉跨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对“瘦肉精”等一些最新检测设备相对缺失。目前,乡镇未建设屠宰厂,私屠滥宰的局面还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对乡镇肉品监管的难度增大、监测难。乡镇屠宰户以人工屠宰为主,屠宰工具、方式都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八、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县城的执法力度。

2、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把解决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的各项措施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3

我校长期以来把安全卫生工作放在第一位,抓平时,重细节。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我校食堂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展开了全面、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领导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每学年初,学校专门召开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成立以XXX校长为首的学校食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同时召开学校教职工、后勤人员会议,学习上级颁发的文件,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

二、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及经过食品卫生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落实晨检制度,身体不适的职工不能进入食堂工作。XXX为我校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三、健全卫生、食品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

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到人。

四、关注以下细节,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工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2)把好“消毒”关。所有的餐具、用具都用消毒柜或开水进行消毒。

(3)使用盐业公司加碘盐。

(4)严格规范添加剂的使用,除了豆瓣酱本身含有的添加剂,我校基本不使用任何添加剂。

(5)坚决不加工凉菜、豆角,不食用发芽的土豆。

(6)我校根据食药局的反馈意见,今年暑假对学校食堂内部进行吊顶、贴瓷砖、规范加工间等整改。

我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工作人员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并能根据监管单位的意见积极进行整改,所以食堂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进步,连年得到食药局监管领导的肯定和赞扬。我们一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励,把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4

根据榆教发64号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了以校长带队,分管后勤的总务主任参加的学校排查整治领导小组,于2017年3月10日对我校食品安全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现结合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机构及制度建设

1、我校营养餐领导小组健全,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管理制度,有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保鲜、加工、发放、食用、安全、留样、废物回收等的操作规程。

2、学校与营养餐管理人员、班主任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二、食品安全管理

1、我校营养餐管理人员持有《健康证》,也学习了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相关知识。

2、学校食品原材料采购均有如实记录和相关销售票据。

3、学校对食品加工、储存、陈列的设施设备、餐具等定期进行清洗,做到卫生整洁。

4、学校不存在违规加工等行为,每天对食用的食品按标准留样。

5、学校设置有专用的储藏室,储存设备基本能保证食品储藏安全卫生。有专人管理,相关制度、食品入库、出库有专人登记。

三、学校管理

1、学校经常对学生进行食用营养餐过程中的安全自我保护教育。学生使用营养餐不存在浪费情况。我校指定各班班主任作为本班营养餐观察员,负责组织本班学生就餐。

2、学校制定了营养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规定了事故发生报告制度。学校每次采购的食品原材料有出入库记录。

四、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1、通过此次排查统计,我校校园周边没有销售摊点,也没有“小饭桌”。

2、经过实地排查我校营养餐食品不存在安全隐患。

五、今后食品卫生工作的重

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广大学生的身体和生命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打算:

1、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意识和广大学生的食品卫生知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2、增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日常检查、监督的频次,及时排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服务师生,保障安康,努力营造学校安全、良好的食品卫生环境,不断构建人民满意的和谐校园。

3、继续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巩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果,共同营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更大贡献。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5

县政府食安办:

按照县政府有关要求,我局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工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宣传周活动,制作宣传栏12块,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2期,悬挂过街横幅6幅,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政策和食品安全知识,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为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我局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食品安全办公室工作职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明确了目标责任,为顺利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奠定基础。

(四)突出重点,落实举措

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这一宗旨,我局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了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境内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检查中,一方面检查企业生产经营食品方面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向生产经营人员讲解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同时对部分购买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对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是少数企业对食品安全重要性认识不够;

二是投入不足,食品安全保障设施相对滞后;

三是企业技术力量薄弱,检测手段不够先进;

四是企业清洁生产工作不够扎实,环境卫生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者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

二是加大整改力度,对不合格的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把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营性工作抓下去,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对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全县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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