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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民族地区挂职团干部总结培训活动的通知

工作计划 2007-07-29 10: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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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民族地区挂职团干部总结培训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北京(市)委:

20xx年“培养计划”民族地区团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即将结束,为进一步做好挂职团干部的培养工作,团中央决定举办20xx年“培养计划”民族地区挂职团干部总结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xx年12月14日至20日(14日报到,20日返程)

二、地点

中央团校(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

三、参加人员

20xx年“培养计划”民族地区挂职团干部33人

四、主要活动

在中央团校开设专项培训班,围绕民族地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民族宗教知识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到民族文化场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历史文化名胜参观;到基层团建示范点进行观摩学习。

具体行程安排报到时再行通知。

五、具体要求

1、各接收省(市)团委有关部门请于12月3日前将《20xx年“培养计划”民族地区团干部挂职锻炼总结鉴定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并本省(市)接收工作总结报告以特快专递寄至团中央统战部。同时通知挂职团干部认真做好总结,撰写一篇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和一篇论文,于12月3日前将个人总结、调研报告、论文以电子邮件发送至(.....com)。

2、请各接收省(市)通知挂职团干部于12月14日到达中央团校万年青宾馆报到。活动期间的`食宿、交通、培训、参观费用由团中央承担,往返程交通费用回原单位按规定报销。提前报到和延期返程期间一律不安排食宿。挂职团干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总结培训活动的,须经接收省(市)团委报团中央统战部批准。

3、请来京参加培训的挂职团干部在出发前一周,每天进行一次体温自测。若发现有发热(腋下体温超过37.3℃)伴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则不能来京参加培训,并及时报告团中央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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