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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2014-09-06 23: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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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并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一步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计划,感谢您的阅读!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计划1:

为了更好的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司法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部署,扩大社会影响、理顺工作关系、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矫正质量,进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化发展,积极研究新形势,发现新问题,结合去年工作经验特制定20**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 完善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矫正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指定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根据矫正对象分类分级管理的需要,确保每个矫正对象都有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

2、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在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法,奖惩分明,不迁就照顾,特别是在审前调查活动中,恪尽职守,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徇情枉法、徇私枉法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二、 加强工作制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

1、进一步完善定期会议制度。镇矫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形成例会制度。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处理好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

2、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每月以及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对所辖区域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对表现不好、再犯罪风险较高的对象、脱管漏管对象要严格监管,并及时将名单通报公安机关,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再犯新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以及需要与周边地区协调或不能准确把握的事项等,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

4、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社区矫正档案要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三、 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突出重点,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1、 对新进入社区服刑的对象要把好“入矫关”。对法院新判决和监狱释放的对象,力求要做到“四个一”:即发一本须知、进行一次谈话教育、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其特点和实际情况的矫正方案。同时落实社区矫正监督人、志愿者,签订相关协议书。

2、 着力解决矫正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尤其要将暴力犯罪、盗窃等财产性罪犯、未成年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以及请假外出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措施到位,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危险控制和行为监管力度,既要以人为本,又要强化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防止脱管、漏管。

3、 抓好季度考核评议工作。将考核评议工作作为对矫正对象强化教育的重要手段,规范程序,积极探索合理有效考核评议方法,既要做好集中对象的考核更要抓好分散对象(特别是外出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形成正常考核评议机制,促进考核奖惩结果真正起到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的作用。

4、 从严要求,加强管理。每月主动了解矫正对象具体工作地点、基本活动情况,凡是矫正办组织的重大活动,矫正对象必须无条件服从(不论是学习或劳动),特殊情况经批准的事后须补课。无故不参加或找借口的,视情况按考核扣分规定执行,直到行政治安等处罚。

5、 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整合并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一步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计划,感谢您的阅读!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计划1:

为了更好的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司法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部署,扩大社会影响、理顺工作关系、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矫正质量,进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化发展,积极研究新形势,发现新问题,结合去年工作经验特制定20**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 完善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矫正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指定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根据矫正对象分类分级管理的需要,确保每个矫正对象都有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

2、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在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法,奖惩分明,不迁就照顾,特别是在审前调查活动中,恪尽职守,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徇情枉法、徇私枉法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二、 加强工作制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

1、进一步完善定期会议制度。镇矫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形成例会制度。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处理好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

2、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每月以及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对所辖区域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对表现不好、再犯罪风险较高的对象、脱管漏管对象要严格监管,并及时将名单通报公安机关,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再犯新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以及需要与周边地区协调或不能准确把握的事项等,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

4、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社区矫正档案要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三、 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突出重点,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1、 对新进入社区服刑的对象要把好“入矫关”。对法院新判决和监狱释放的对象,力求要做到“四个一”:即发一本须知、进行一次谈话教育、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其特点和实际情况的矫正方案。同时落实社区矫正监督人、志愿者,签订相关协议书。

2、 着力解决矫正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尤其要将暴力犯罪、盗窃等财产性罪犯、未成年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以及请假外出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措施到位,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危险控制和行为监管力度,既要以人为本,又要强化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防止脱管、漏管。

3、 抓好季度考核评议工作。将考核评议工作作为对矫正对象强化教育的重要手段,规范程序,积极探索合理有效考核评议方法,既要做好集中对象的考核更要抓好分散对象(特别是外出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形成正常考核评议机制,促进考核奖惩结果真正起到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的作用。

4、 从严要求,加强管理。每月主动了解矫正对象具体工作地点、基本活动情况,凡是矫正办组织的重大活动,矫正对象必须无条件服从(不论是学习或劳动),特殊情况经批准的事后须补课。无故不参加或找借口的,视情况按考核扣分规定执行,直到行政治安等处罚。

5、 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计划2:

社区矫正工作是中国特色行刑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体现了人类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是以人为本的主要体现,是行刑社会化的主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其业务强、难度大、要求高,是当前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做好这项工作对创建“平安白马”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很重要现实意义,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合理配置行刑资源,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良性循环为目的,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教育矫正力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从而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二、工作任务

1、按照有关法律和规章规定,我所加强对白马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安排入矫矫正对象学习,教育,技能培训活动,安排一定的时间参加公益劳动并记入档案,作为考核与鉴定依据,定期进行走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制定矫正计划(矫正个案),矫正其不良的心理和行为,促使其尽快适应由“监狱人”向“社会人”的角色转变——重新融入社会。

2、继续加强对档案不全,情况不明的矫正对象的衔接工作,及时配合公安派出所,紧密依靠村(居)干部和当地群众及其亲属,深入其家庭做好摸排工作,及时登记造册纳入矫正管理,使其回归社会,不再危害社会。

三、部门分工及有关要求

司法所作为社区矫正的具体实施部门,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矫正工作,对不服从管理和情况不明的矫正对象要及时配合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社区矫正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政府相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齐抓共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提共必要的财物保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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