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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2009-06-13 21: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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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运用财经传播和营销的原理,通过管理公司同财经界和其他各界进行信息沟通的内容和渠道,以实现相关利益者价值最大化并如期获得投资者的广泛认同,规范资本市场运作、实现外部对公司经营约束的激励机制、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利益,以及缓解监管机构压力等。以下是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仅供参考!

篇一: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17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

㈠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颁发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应当披露与投资者有利益关系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2、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将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3、投资者公平性原则。公司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必须客观、真实和准确,不过度宣传和误导。

5、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将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㈡公司通过各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争取达到以下目标:

1、通过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工作以达到与投资者有效沟通,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知情权,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度,充分体现信息公开原则;

2、通过规范运作、完善治理结构、加强与投资者有效沟通,营造公司和投资者有效沟通的诚信互利氛围,树立公开、透明、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

3、通过不定期对投资者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其投资者关系管理服务质量;

4、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双赢结果。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能

公司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主持参加重大投资者关系活动;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全面统筹、协调与安排;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由董事长领导,负责承办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内容

㈠做好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17年临时股东大会的的安排组织工作,届时将开通网络投票渠道,确保广大中小股东行使其合法权利,保证各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同时邀请部份媒体参会,提高股东大会召开的透明度。

㈡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及时披露《2016年度报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确保股东及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㈢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格式要求,及时披露各类公告,确保股东及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的临时动态信息。㈣做好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

1、做好股东与投资者的来访、接待工作,以热情、认真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地回答股东与投资者提出的各种问题,尽力解决广大股东及投资者遇到的各种困难;

2、做好投资者的调研接待工作,使投资者既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又避免未公开的信息泄漏;

3、做好股东和投资者的来信、来函回复工作,及时回复股东和投资者的质询,解答各种疑难问题。

4、做好投资者咨询电话的接听工作,公司设立的投资者电话和传真(电话:0898-69960275、69960278传真:0898-66732350)用于公司投资者的咨询、沟通和联系。㈤保持对市场动态、监管动态的关注,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1、持续关注公司股票交易情况,当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时,公司立即自查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做好相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披露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2、密切关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及时了解投资者的提问和舆情监控信息,及时回复投资者的提问,对舆情信息进行核对、说明或澄清。对公司网站及时进行更新,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3、持续关注媒体报道,及时澄清不实信息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及传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时进行求证和核实,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确定是否披露澄清公告。

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工作2017年,公司将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进行培训;也将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学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其对投资者关系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公司2017年将努力保持经营稳定,规范运作,认真开展上述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各项工作,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运用财经传播和营销的原理,通过管理公司同财经界和其他各界进行信息沟通的内容和渠道,以实现相关利益者价值最大化并如期获得投资者的广泛认同,规范资本市场运作、实现外部对公司经营约束的激励机制、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利益,以及缓解监管机构压力等。以下是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仅供参考!

篇一: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17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

㈠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颁发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应当披露与投资者有利益关系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2、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将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3、投资者公平性原则。公司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必须客观、真实和准确,不过度宣传和误导。

5、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将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㈡公司通过各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争取达到以下目标:

1、通过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工作以达到与投资者有效沟通,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知情权,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度,充分体现信息公开原则;

2、通过规范运作、完善治理结构、加强与投资者有效沟通,营造公司和投资者有效沟通的诚信互利氛围,树立公开、透明、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

3、通过不定期对投资者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其投资者关系管理服务质量;

4、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双赢结果。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能

公司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主持参加重大投资者关系活动;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全面统筹、协调与安排;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由董事长领导,负责承办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内容

㈠做好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17年临时股东大会的的安排组织工作,届时将开通网络投票渠道,确保广大中小股东行使其合法权利,保证各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同时邀请部份媒体参会,提高股东大会召开的透明度。

㈡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及时披露《2016年度报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确保股东及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㈢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格式要求,及时披露各类公告,确保股东及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的临时动态信息。㈣做好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

1、做好股东与投资者的来访、接待工作,以热情、认真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地回答股东与投资者提出的各种问题,尽力解决广大股东及投资者遇到的各种困难;

2、做好投资者的调研接待工作,使投资者既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又避免未公开的信息泄漏;

3、做好股东和投资者的来信、来函回复工作,及时回复股东和投资者的质询,解答各种疑难问题。

4、做好投资者咨询电话的接听工作,公司设立的投资者电话和传真(电话:0898-69960275、69960278传真:0898-66732350)用于公司投资者的咨询、沟通和联系。㈤保持对市场动态、监管动态的关注,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1、持续关注公司股票交易情况,当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时,公司立即自查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做好相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披露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2、密切关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及时了解投资者的提问和舆情监控信息,及时回复投资者的提问,对舆情信息进行核对、说明或澄清。对公司网站及时进行更新,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3、持续关注媒体报道,及时澄清不实信息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及传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时进行求证和核实,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确定是否披露澄清公告。

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工作2017年,公司将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进行培训;也将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学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其对投资者关系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公司2017年将努力保持经营稳定,规范运作,认真开展上述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各项工作,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篇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增进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构建与投资者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 2017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

(一)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二)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三)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四)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上公司治理结构。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地信息披露。

(二)合规性原则:信息披露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三)诚实守信原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四)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五)互动沟通原则: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和良性互动。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的情况下,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统筹、协调与安排。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2016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重点

(一)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及各季度定期报告,及时披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对外投资、权益分派、重大交易等其他重要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的动态信息。

(二)认真筹备股东大会与业绩说明会

按规定提前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认真做好股东大会的筹备工作,同信息披露文件时全面开通网络投票通道,为投资者参与决策提供便利。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利润分配、发展战略、重大项目进展等投资者所关注的事项与其进行沟通交流,进一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三)加强与投资者的日常沟通交流

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互动问答、接待实地来访等方式保持与投资者的日常沟通。工作时间保证投资者咨询电话线路畅通,认真接听并做好记录,及时答复投资者通过邮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及公司官网等渠道提出的问题,做好公司官网的更新与维护,全面、客观地展现公司情况。妥善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和来访,做好预约、登记、记录工作,同时尽量避免在定期报告窗口期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来访。沟通时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以公司正式对外公告的信息为准,避免发生有选择地、私下、提前向来访人员透露或泄露公司非公开信息的情形,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四)密切关注股票交易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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