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文网

聚文网 > 公文 > 事务文书 > 工作汇报

关于“乱收费 乱罚款 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工作汇报 2012-03-16 10:54:42
相关推荐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关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希望对你有帮助。

篇一:

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县发改委和县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莲群组办字[20xx]38号)文件的要求,县信访局党员干部针对问题深入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自查自纠,突出重点、结合全面,切实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解决专项问题。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工作部署

9月18日,县信访局召开“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关于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方案的整治内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以及工作要求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研究,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反思,以不怕“揭短”,不怕“露丑”的态度,认真查找是否问题。

二、查摆问题,深入进行自查自纠

按照文件要求,我们围绕以下内容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

1、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

2、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

3、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行业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或变相收费。

4、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

对照以上内容,我们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工作: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绝不随意增加或减少收费的金额;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再收费。

2、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项纠正规范,全面排查行政执法和收费工作质量安全风险,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3、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行政执法依据、程序、处罚额度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4、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和群众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5、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关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希望对你有帮助。

篇一:

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县发改委和县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莲群组办字[20xx]38号)文件的要求,县信访局党员干部针对问题深入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自查自纠,突出重点、结合全面,切实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解决专项问题。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工作部署

9月18日,县信访局召开“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关于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方案的整治内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以及工作要求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研究,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反思,以不怕“揭短”,不怕“露丑”的态度,认真查找是否问题。

二、查摆问题,深入进行自查自纠

按照文件要求,我们围绕以下内容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

1、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

2、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

3、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行业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或变相收费。

4、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

对照以上内容,我们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工作: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绝不随意增加或减少收费的金额;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再收费。

2、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项纠正规范,全面排查行政执法和收费工作质量安全风险,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3、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行政执法依据、程序、处罚额度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4、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和群众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5、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深入查摆,进行自查自纠

信访局没有任何行政收费项目,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不存在不规范、定指标下任务、超标准或截留、挪用等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和不严格执行处罚程序,随意进行处罚的问题。

篇二: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要求,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决定在9月中旬至10月底开展专项整治。我场领导高度重视,把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及时部署,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活动向纵深发展。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大局观念,采取果断有力措施,狠下决心进行专项治理,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工作步骤、时间安排

全场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和制定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

(三)整章建制。

(四)检查总结。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规范审批、加强管理。

(三)严肃法纪、强化监督。

到目前为止,我场未出现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正之风现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推动作风建设。

篇三:

根据湘西自治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关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优办发〔20xx〕2号)文件要求,我办高度重视,召开办公会议专题部署,明确分管领导负责,责任到相关科室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内容

1、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2、按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对收取的人防易地建设费进行“回头看”。

二、自查情况

对照文件要求,对今年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开展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

1、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人防系统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工程及设施毁损赔(补)偿费,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我办当前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及设施毁损赔(补)偿费,至目前为止,尚未有申请人申请。

2、对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进行了“回头看”。对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按照湘价费〔2007〕87号、湘价费〔20xx〕60号、计价格〔2000〕474号、2013年11月26日州长办公会议精神收费,不随意增加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发生。

3、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我办将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以及政务中心办事大厅人防窗口及时向社会公布于众,做到依法行政,阳光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评议。每年邀请服务对象、基层单位、人大、政协代表,对我办在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方面提出意见或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的监察作用。

三、自查的结果

人防系统收费项目及标准由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定,使用票据由州财政部门开据的电脑票据即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发票。通过自查,我办没有一起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除依法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外,没有向服务对象收取过任何其他费用。对未按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到位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从8月1日起,州本级审批的所有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湘价费〔20xx〕60号文件足额征收,符合国家、省、州规定的免缴、免建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业生产厂房项目等)除外。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内容
拓展阅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