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文网

聚文网 > 公文 > 交际礼仪文书 > 申请书

工伤补助申请书

申请书 2017-05-25 20:17:50
相关推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工伤补助申请书2017,仅供参考!

工伤补助申请书2017

申请人:张**,系陕西省宁强县人。

20**年元月,我来到离石区西属**煤矿做煤矿内液压支柱顶柱工作。20**年2月7日,由于液压住倾斜压断右手小指,环指皮肤裂伤。后送太原长城医院手术治疗10天,按医嘱在家养伤5个月。事故发生后,煤矿包工队陈安均队长只支付了全部医药费用,但没有解决我伤前劳动20天的工资、我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我和包工队陈**的口头协议,劳工一天工资水平为80元。那么,陈现欠我20天工资1600元。我受伤治疗共5个月,陈应当支付我工伤期间工资12000元。事故给我个人及其家庭带来了很大痛苦,现我小指不能弯曲,环指不能伸直,形成了功能性障碍。

按照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颁发《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为九级伤残。”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因此,陈还应当支付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9600元。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党和国家领导一贯重视的民心工程。我作为一个外出打工人员,身处异地,举目无亲,事故已给我身体和心理造成重大伤害。我恳请贵部门能体谅出门人的困难和无助,给我及时解决问题为盼!

申请人:

年 月 日

工伤补助申请书2017

申请人:王**,男,20**年5月11出生,汉族,北京市朝阳区**公司职工,住北京市**区**街道**楼**单元**号,电话:*********被申请人: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街道***号法定代表人:李**职务:董事长电话:********邮编:1000**申请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王**诉被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赔偿一案,贵院于****年**月**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法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并于****年**月**日发生了法律效力。该判决书规定,被告北京市******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日内赔偿给王**工伤期间工资,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共计***万元。

但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本应于****年**月**日以前归还的**万元,至今分文未付。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32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限定期限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

年 月 日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工伤补助申请书2017,仅供参考!

工伤补助申请书2017

申请人:张**,系陕西省宁强县人。

20**年元月,我来到离石区西属**煤矿做煤矿内液压支柱顶柱工作。20**年2月7日,由于液压住倾斜压断右手小指,环指皮肤裂伤。后送太原长城医院手术治疗10天,按医嘱在家养伤5个月。事故发生后,煤矿包工队陈安均队长只支付了全部医药费用,但没有解决我伤前劳动20天的工资、我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我和包工队陈**的口头协议,劳工一天工资水平为80元。那么,陈现欠我20天工资1600元。我受伤治疗共5个月,陈应当支付我工伤期间工资12000元。事故给我个人及其家庭带来了很大痛苦,现我小指不能弯曲,环指不能伸直,形成了功能性障碍。

按照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颁发《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为九级伤残。”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因此,陈还应当支付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9600元。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党和国家领导一贯重视的民心工程。我作为一个外出打工人员,身处异地,举目无亲,事故已给我身体和心理造成重大伤害。我恳请贵部门能体谅出门人的困难和无助,给我及时解决问题为盼!

申请人:

年 月 日

工伤补助申请书2017

申请人:王**,男,20**年5月11出生,汉族,北京市朝阳区**公司职工,住北京市**区**街道**楼**单元**号,电话:*********被申请人: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街道***号法定代表人:李**职务:董事长电话:********邮编:1000**申请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王**诉被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赔偿一案,贵院于****年**月**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法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并于****年**月**日发生了法律效力。该判决书规定,被告北京市******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日内赔偿给王**工伤期间工资,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共计***万元。

但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本应于****年**月**日以前归还的**万元,至今分文未付。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32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限定期限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

年 月 日

工伤补助申请书2017

申 诉 人 :王某某,男,19**年*月**日,

工作单位:**

住 址:**

电 话:** 邮编:**

被 诉 人:江苏某某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电 话:** 邮编:**

请求事项:

1、裁决被诉人补发4月--9月的工资13200元;

2、裁决被诉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91991.68元;

3、裁决被诉人支付住院治疗及休养期间的护理费1432元;

4、裁决被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1000元;

5、裁决被诉人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工资6600元。

事实和理由:

20**年6月4日,通过社会公开招聘,申诉人与被诉人确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并于20**年8月18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年8月1日至20**年8月1日,合同中确定申诉人受聘从事市场部产品助理一职。在20**年4月27日,申诉人在被诉人组织的与连云港市MM公司的足球比赛中受伤,经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左跟腱断裂。后经多次治疗,申诉人于20**年8月8日出院,并且医院方在诊断证明书建议休养半年。20**年4月,申诉人因一直感觉左跟腱处功能障碍,并经过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被诉人和连云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建议和批准,再次接受住院治疗,于5月13日出院,医院方建议全休一个月。因此,申诉人很长时间一直处在治疗期间,与被诉人的合同期限应该顺延至20**年6月13日,应该享受治疗期间的各项工资待遇,但是,被诉人自20**年4月份以来,就已经停发了申诉人的工资。

20**年6月28日,经连云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实,认定申诉人为因工负伤。同年11月19日,经连云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诉人的伤残等级为八级。因此,申诉人应该享受工伤保险的各项待遇。

20**年2月13日,申诉人要求恢复工作,岗位仍是市场部产品助理,而被诉人没有任何充分的正当理由,以申诉人不适合市场部产品助理一职为由,将申诉人调至销售代表工作岗位,恰恰相反,申诉人因工左跟腱受伤,无法承受长时间走动,无法适应销售代表的工作,因此,申诉人仍然要求恢复市场部产品助理的岗位。

由于,被诉人自20**年4月份以来,就已经停发了申诉人的工资,而且申诉人的合理要求没有得到被诉人的同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现申诉人提出与被诉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依法应得到相应的待遇和经济补偿,所以,申诉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此提出仲裁请求,望仲裁委依法公正仲裁!

申请人:

年 月 日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内容
拓展阅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