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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人居环境倡议书

倡议书 2010-11-20 0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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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山美、水美、人心美,才能真正建设心旷神怡、风景如画、美丽富足的南华。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改善人居环境倡议书,感谢您的阅读!

改善人居环境倡议书一: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优美的居住环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公民享受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表现。开展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是县委、县政府坚持生态立县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和质量,营造施甸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部署,也是全县广大人民的共同心愿。在此,向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倡议:

一、争做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的推动者和创造者。实施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就是以城乡规划为引领,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并重、属地管理,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硬的措施,在城市全面实施治乱、治脏、治污、治堵,改造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城中村,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增加绿化面积的“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在农村开展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和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七改三清”行动,着力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承载功能、居住条件、特色风貌,努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幸福家园,让人民生活更健康、更美好。

各行业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要积极投身到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治“顽症”、破“陋习”,打一场声势浩大的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持久战,努力打造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舒适、高效便利的人居环境。

“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山美、水美、人心美,才能真正建设心旷神怡、风景如画、美丽富足的南华。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改善人居环境倡议书,感谢您的阅读!

改善人居环境倡议书一: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优美的居住环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公民享受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表现。开展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是县委、县政府坚持生态立县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和质量,营造施甸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部署,也是全县广大人民的共同心愿。在此,向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倡议:

一、争做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的推动者和创造者。实施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就是以城乡规划为引领,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并重、属地管理,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硬的措施,在城市全面实施治乱、治脏、治污、治堵,改造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城中村,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增加绿化面积的“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在农村开展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和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七改三清”行动,着力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承载功能、居住条件、特色风貌,努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幸福家园,让人民生活更健康、更美好。

各行业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要积极投身到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治“顽症”、破“陋习”,打一场声势浩大的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持久战,努力打造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舒适、高效便利的人居环境。

二、争做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的传播者和践行者。积极行动、从我做起,美化环境、从我做起,争当综合整治活动模范。自觉加入到整治活动中,努力做一名宣传员、服务员,广泛宣传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健康、文明、卫生的行为规范,树立“爱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施甸是我家,清洁靠大家”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整治环境我参与、我奉献、我分享”的浓郁氛围。各行业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要积极参与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不乱搭乱建并对违法违规建筑自行拆除,保持公共场所整洁卫生,美化街容街貌。爱护城乡公路公共场所的花草树木和设施,要做好庭院净化、街道亮化和门前绿化,保障街容整洁,积极改善人居环境。

三、争做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的维护者和监督者。以强烈的责任感,维护美好家园、监督依法整治未经规划建设许可,未批先建、批后加建以及侵占道路、河道、绿地、广场等“占天占地”“长高长胖”的违法违规建筑,坚决治理“握手楼”“阴沟楼”“花脸楼”等乱象,坚决拆除临街私搭乱建的违法违规建筑。人人动手、人人动脑、人人争做环境卫士,从自身做起、从自家做起,率先垂范,带头整治家庭居住环境,参与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六净五不”,即:衣物净、居室净、厨房净、禽舍净、厕所净、院落净;柴草不乱垛、粪土不乱堆、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排、禽畜不乱放。做好环境绿化、美化,做到有空就栽树、露土就种花,实现“家院在树丛,人居在绿中”,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出贡献。

居民素质高一分,城乡形象美十分!您多一分热心,我们的家园就多一丝激情!您多一分付出,我们的家园就增添一抹亮色!您多一分努力,我们的家园就更加文明!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共创美丽生态新施甸。

改善人居环境倡议书二:

尊敬的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文明是城市对外形象,文明是城市发展名片。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争创文明县城•提升人居环境活动,是县委、县人民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县干部群众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提升马关对外开放形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重大举措,是全县广大人民的共同心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迅速行动起来,为创建工作出一份力、增一份光。在此,县委、县人民政府倡议:

一、争做文明的传播者和践行者。马关是我家,创建靠大家。创建文明县城,离不开广大人民的参与支持。全县每一位干部群众都要发扬主人翁精神,自觉参与文明创建各项活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基本规范,自觉抵制有悖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有害秩序的不文明言行,遵纪守法、知礼向善,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以文明的生活方式影响他人,形成和谐向上的社会风尚。

二、争做文明的维护者和监督者。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和公共环境,不乱贴乱画、不乱堆乱放、不乱扔乱倒、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巩固城乡建设成果,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爱护花草树木,主动承担爱国卫生、环境保护、植树造林的责任和义务,监督和制止损坏公物行为,合力创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乡环境。

三、争做文明的推动者和创造者。自觉维护出行、购物、候车等场所的公共秩序。严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抵制闯红灯、抢占道路、车辆乱停乱放、行人乱穿马路、随便跨越护栏等不良行为,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自觉做到诚信经营、规范经营、文明经营, 不占道经营、不欺行霸市、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友善对待外来游客,让微笑服务成为马关靓丽的城市名片,着力构建社会安定有序、环境舒适优美、家庭温馨和睦、邻里团结和睦的和谐家园。四、争做文明的引领者和志愿服务精神的传承者。文明创建工作是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各级党政领导要率先垂范,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要示范引领,各条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要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争做文明的引领者。广大干部群众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言行举止的细微之处做起,倡树文明新风,自觉摒弃不文明习惯、抵制不文明陋习,争做文明使者。

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您多一分热心,我们的城镇就多一丝激情;您多一分付出,我们的城镇就增添一抹亮色;您多一分努力,我们的城镇离文明就更近一步!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争创文明县城,共同建设环境更加优美、社会更加和谐、生活更加幸福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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